波特兰警察局有兴趣购买600个身体便携式摄像机来装备警员。周三(12月10日)警察局要求市议会正式批准,开始随身摄像机的购买竞标。
警察局中尉约翰‧斯克鲁格斯(John Scruggs)告诉市议会,在加州的里亚托市(Rialto)警方,由于给警察配备随身摄像机,使得武力事件和市民投诉削减一半。市议员阿曼达‧弗里茨(Amanda Fritz)则质疑,摄像头是否会侵犯公民的权利和隐私权。
斯克鲁格斯回答说,警员将会提醒人们他们正在使用摄像头,并且可以有自由裁量权,关闭相机。他说:”比如你面谈的人是一名性侵犯的受害者,你可能不希望在镜头前。如果你正在处理虐待儿童的事件,或者你在医院,有的时候你会希望警员能够把摄像机关断。”
市长海尔斯(Hals)表示支持使用随身摄像机,并承诺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和俄勒冈州隐私保护法部门一起工作。市议会将在一月份再提此案。
12月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要求国会拨款2.63亿美元,作为联邦政府对密苏里州弗格森事件的回应。白宫表示,这笔拨款将用于支付警察的随身携带式的摄像机(body camera)和加强扩大执法培训。
这笔2.63亿美元的拨款将分摊3年,将可帮助购买5万个身体便携式摄像机,以便为警察涉入的事件提供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