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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用语需要融入“异质思维”

前不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等。(12月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规范网络用语、净化语言环境,有着良善的初衷。然而,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只是在道德上看上去很美好,在实际生活中却难以发挥作用。事实上,网络语言”紧箍咒”并不是什么”新规”,而是对在广播电视广告中禁止”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等社会规范的又一次重申。

如果社会规范只停留在形式上,不带实际的惩处功能,就难以约束人们的行为,人们在行动中就会转向第二种规范——”潜规则”,即在实际生活中能够起作用的规范。当社会规范的道德价值和使用价值处于断裂状态,就会沦为”说”的规范,而第二种规范则成为”做”的规范。

在社会治理中,最大的痛心不是那些暂时还”无”的制度,而是那些已”有”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形同虚设。当社会规范沦为”稻草人”,就可能进入有令不行的困境。这里面,固然有监管不力、操作系统不够强大的因素,也和一些社会规范缺乏”差异化视角”密不可分。

网络不仅改变了人们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习惯,也对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进行了塑造。部分网络用语不仅丰富了社会语言的表达形式,也是社会现实和社会心态的一面镜子。因此,我们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对网络语言进行先入为主的社会排斥,而是发挥网络语言的正功能,规避其负功能。

只有打破”一刀切”的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多一些分类设置、分类指导的管理办法,网络语言”紧箍咒”才能真正地发挥制度应有的效力:在一些休闲娱乐节目中适当使用网络用语,可以起到活跃气氛、增强效果的作用;而在一些严肃性、规范性很强的新闻类节目中,就必须对网络用语进行审慎操作甚至”零采用”。

在一个多元多变的时代里,社会治理必须融入”异质思维”——对新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不能一味进行忽略、约束甚至限制,而是要以一种开放、包容的态度来面对,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将这些新变化及时地纳入社会运行的正常轨道上来,实现从”非主流”到”主流”的转变。

社会治理的规则化,不是指规范越多越好,而是要规范”管用”。禁令要得到落实,事先就必须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充分吸纳公众意见,让事关公众利益的社会规范更有”准头”,减少失误和偏差。就此而言,只有对网络用语进行区别化、差异化治理,才能真正做到”变堵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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