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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领导人与“立委”并选?绿提三点疑虑

下届台湾地区领导人与”立委”选举是否合并,台”中选会”征询各政党意见。民进党秘书长吴钊燮今天向中常会报告并提出并选的3点疑虑。

吴钊燮今天向民进党中常会报告说,”宪法”经7次修正后,仍保留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被动解散台’立法院’权限”,一旦”立法院”通过对台”行政院院长”的不信任案,台湾地区领导人即得基于职权解散”立法院”、重新进行改选,”立委”任期则自始重新计算。

他说,若将台湾地区领导人与”立委”选举合一举办,未来一旦遭遇台湾地区领导人被动解散”立法院”情形,合并选举的意义就荡然不存,届时这两类公职选举势必因任期固定仍交错进行,更不易整合。

吴钊燮说,其次,一旦合并选举,较可能举办选举活动时间介于1月中旬,依现行”法规”,”立委”2月1日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却要待5月20日才正式就任,间隔近4个月的”宪政”看守期,恐成为各民主社会最长者,”若’立法院’与行政同属某一政党则其影响较小,但’立法院’与行政若分属不同政党,其严肃意涵与可能冲击不言可喻”。

他说,如果选举合并举行,当新民意诞生之际,照”宪政”惯例,旧的”行政院长”势必要总辞,但旧的台湾地区领导人理论上仍需任命新的”行政院院长”;若台湾地区领导人人选是连任尚无争议,但若台湾地区领导人人选出现更迭,按”宪政”上惯例并不适合让看守台湾地区领导人做出重大政策变更与人事异动,那么,准备卸任的台湾地区领导人提名新任”行政院院长”人选,便显得相当突兀。

吴钊燮表示,基于这3点意见,民进党将建议中选会为求台湾重大选举稳定进行与顺利落幕,务必本于独立超然职权,先行向社会提出合理、合”法”与合”宪”且负责任的各式配套方案,并极力寻求各界共识,再进行相关公职选举罢免办法修正,才符合公平正义政党政治竞争与民主精神。

来源:台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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