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到多年前表白未果的老同学,南山一男子不淡定了,两次欲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曾某某与甘某某(女)原是高中同学,情窦初开之时曾某某曾向甘某某示过好,但被甘拒绝。时隔多年后,2014年8月底的某天,下班回家的曾某某在路上偶遇甘某某,想到甘某某将其微信删除,心生怨气,于是尾随甘某某到其住处,从后面突然抱住甘某某并准备实施强奸。甘某某反抗、呼叫并自称月经来了,曾某某才停止继续侵害自行离开。
9月25日18时许,曾某某再次来到甘某某的住处,不顾甘某某反抗,强行闯入甘某某房间后反锁房门,甘某某大声呼救,失去理智的曾某某将甘某某按倒在床上亲吻,企图强行与甘某某发生性关系。之后,由于甘某某强烈反抗并大声尖叫,慌张的曾某某遂停止继续侵害。之后二人在楼道里聊了一会天,逐渐恢复理智的曾某某对先前的侵犯倍感抱歉,对甘某某说以后再不会打扰她后便独自离开。
南山检察院对这起强奸案提起公诉,法院在该案的审理中考虑到被告人主动放弃犯罪,其行为属犯罪中止,故判其有期徒刑一年。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