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犹如行路,方向是关键,理论上讲,一旦方向正确、目标确立,改革之路即使山重水复,也终将会冲出”三峡”,登上彼岸。不过现实远远要复杂得多,在方向正确的前提下,改革在执行过程中也可能遭遇类似”方向性”的阻碍,这些阻碍通常表现为”过犹不及”和”踟躇不前”两种,纵观改革史,这两种”倾向”并不罕见。一旦这些倾向不及时纠正,很可能会蔓延、传染,影响改革的速度、深度和质量。
近来发生的一些改革现象,已经开始暴露出两类倾向的苗头。一个是全国各地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措施时,有些地方执行过头以至于过犹不及,最典型的就是在反滥发福利的同时连职工正常福利也一并取消,这就好比鲁迅曾说的倒脏水时连孩子也倒掉了;一个就是不少城市的出租车垄断现象,历经多年却依然问题不断,罢运与打车难、司机抱怨与乘客吐槽并存,这种病根众所周知却迟迟难以下猛药除疴,只要上级不施压、社会不倒逼,就按兵不动,往往把价格调整作为应对矛盾的对策。第一种倾向看似执行改革雷厉风行,却”胡子眉毛一把抓”,伤及无辜,让改革在民众心中的形象打了折扣。第二种倾向看似老大难问题,其实根本上还是利益固化、利益阻挠在作祟,这种好比陀螺不打不动的情况,以一种消极的方式消解了改革洪流本应带来的红利。
针对”过头了”的倾向,前不久中办、国办专门发文以正视听,要求”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全国总工会也针对职工正常福利被取消的现象,专门发文明确了可由工会经费支出为职工发放的集体福利项目。改革的根本目的还是要不断提升广大民众的权益、福祉,不论是”八项规定”还是反”四风”以及反腐败,反的是过去长期以来违反法律、违反公共政策、违反规律的行为和现象,是把身体上的疮痈去除,而不是把健康有用的部位摘除。那些以改革名义在健康器官上下刀的,和手术中的医疗事故性质差不多,或者是庸医主刀或者是责任缺位,甚至不排除还有浑水摸鱼的,必须高度警惕并及时纠正。
而针对出租车领域弊病丛生却改革”缩头”的现象,近来《人民日报》与新华社连篇累牍地进行了剖析和批评,发出了”应该是逐步打破出租车号段控制,取消出租车公司暴利模式的时候了”、”出租车行业要改革成功,必须向垄断经营权开刀”的强烈呼声,可见在宏大的国家层面诸多改革层层推进的时候,那些事关公共利益的、局部的民生改革更应率先突围,而不能做不主动冒泡、不积极发言的”潜水员”。在啃硬骨头的改革中,那些无所作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太平官、逍遥官,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其消极作用恐怕更甚。
今年依然是改革大年、攻坚年,而在改革的具体执行中,”过头”和”缩头”状况难免会此起彼伏,警惕”两头现象”,堵住”两头发展空间”,杜绝按下葫芦浮起瓢,改革才能让民众不断尝到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