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薛洋)马英九两届”大选”补助款的流向问题,昨天成为岛内媒体关注的焦点;前两天,台北市长柯文哲的补助款传出要用来还个人房贷,也引发舆论热议。台湾选举补助款的设计,是为了让财力不足的贤能之士能脱颖而出。选后领到补助款后,政治明星一般会扣完选举等开支后将其捐出,以在媒体上塑造一个好形象,而更多”小咖”参选人往往默默装进个人口袋,”闷声发大财”。此外,选举补助款制度还造成了政党间的贫富分化,随着政治献金制度的完善,选举补助款该不该废除,在岛内引发激烈讨论。
选举也能”赚钱” 陈菊去年”赚”近3000万
考虑到有贤有能的民众可能没财力竞选,台当局早期制定了选举补助款制度,候选人的得票率若超过三分之一,就可以以每票30元(新台币,下同)的标准,领取补助款。去年那场规模空前的”九合一”选举,造就了不少”千万富翁”、”百万富翁”。
如高雄市长陈菊共得票993300张,领的补助款最多,接近3000万,其次是新北市长朱立伦,得票959302张,可领2800余万元。事实上,在”六都”市长选举中,不少落选者也能拿到千万补助,如台北市长候选人连胜文可领1800余万元,台中市长候选人胡志强可领约1900万元。
县市长级别的候选人一般能领到百万以上的补助款,如台湾本岛人口最少的台东县,该县县长黄健庭这次领了近200万元。而一些大选区议员候选人所领的补助款也可接近百万,像台北市第六选区议员欧阳龙这次可拿八九十万元。
在领选举补助款方面,也是几家欢乐几家失落。以台北市为例,除了柯文哲、连胜文外,陈汝斌、赵衍庆等其他五位市长候选人因为得票率未达标,不仅200万竞选保证金被没收,而且补助款一分钱也领不到。
补助款怎么用 有人捐出做公益有人装进私囊
拿到这些补助款,政治明星以及”大咖”参选人,一般会选择捐出去,以便在公众面前树立一个好形象。朱立伦近日表示,坚持将补助款拿来做公益,”从过去到现在都一样”。陈菊透露,补助款1/3上缴民进党中央,再扣除四年400万公职分担金,还剩下约1500万元将成立救助账户;连胜文则在选前已答应将补助款全数捐出。
事实上,政治人物如何使用补助款,多年来并未受到系统的追踪检讨,各政党也缺乏具体、透明的规范。不过从政治明星”乐捐”的表现看,这笔钱应是”取之于公、用之于公”,若”纳入私囊”是有违政治伦理的。因此柯文哲的选举补助款传出要拿出1000万元还房贷时,引发外界一片哗然,在舆论压力下,本不想做”圣人”的他,最终选择将其捐出。
但媒体的镁光灯照不到每个候选人,更多人却是”闷声发大财”,默默地用补助款来充实个人账户。按规定,贿选者被判当选无效后,补助款应要追回,不过据台媒披露,制度执行20多年来,没有一人被追讨。如台南一方姓民代2005年投入议员选举,以7000多票当选,领20多万元补助,后因贿选被判当选无效;2010年,方某再次投身议员选举,以11000多票落选,但已过门槛,又领了30 多万元补助。台媒痛批,通过选举领补助款,已成为某些政客致富的终南捷径。
补助款的”副作用” 造成政党富者愈富、穷者愈穷
补助款的发放,不仅让某些人发笔选举财,也加剧了政党之间的贫富分化。按规定,每届”大选”政党票若超过5%门槛,便可按每票50元的标准领取补助款。以2012年”大选”为例,得票率最高的国民党每年可领2.9亿余元,连续领4年,加上马英九将个人的2亿余元补助款全数上交给党,国民党2012年当年就有近5亿元入库;民进党的政党补助则是每年2.2亿元,算上蔡英文个人上交的一部分,该党当年也有近3亿元的收入。至于其它政党,台联党、亲民党也还不错,政党补助分别拿了5000多万、3000多万,而包括新党在内未过5%门槛的小党,一分钱补助都没有。
目前台湾的政治献金制度已日渐成熟,候选人可通过正常渠道对外募款,一般而言大党、”大咖”候选人募款能力比较强,选后又能拿到较多的补助款,而小党、”小咖”候选人募款能力弱,选后又拿不到这笔钱,导致富者愈富、穷者愈穷,压抑了小党的发展。近年来,废除选举补助款或修改计费公式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国民党、民进党都是既得利益者,这两大党谁也不愿”修法”拿掉这个”好康”,致使这项改革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