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社1月13日讯 记者在路上)家住辽宁省海城市的曲小姐由于涉嫌非法经营,于2013年2月28日被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日办理了取保候审。11月16日,海城市检察院郎某、利某把当事人曲小姐找到了检察院,做完笔录后对曲小姐说检察院将要提起公诉,回家等候通知。
11月27日下午14时许,郎某、利某再次把曲小姐找到检察院,让其缴纳20万元的非法所得。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所得是3400元,何来20万的天文数字?郎、利二人不容辩解,说”这是领导定的,要么交钱,要么就再把你送回拘留所”。为了不让曲小姐再次遭受牢狱之苦,曲小姐家人东挪西凑终于在当日夜里23点拿来了20万元的现金,这20万现金栏住了押送曲小姐去往拘留所的囚车,曲小姐才得以脱身回家。但是海城检察院收取这20万元之后并未给当事人出具任何证明手续。
2014年1月14日,海城市法院下达了判决书,认定曲小姐非法所得5万元,曲又向法院缴纳了5万元的非法所得。事已至此,法院的判决应当视为是最终结果,可是当时检查院收取的那20万元又是什么钱呢?为此事曲小姐多次找检察院当时办案的郎某、利某讨要说法,但二人言语闪烁、互相推诿,拒不返还钱款,也无法出具证明。
2014年3月,求助无门的曲小姐想到了民心网,民心网是辽宁省纪委创办的百姓诉求网上通道,本以为这次可以得到公正的处理。但没想到民心网从3月24受理,一直拖到12月5日才显示处理结束。而且期间只是海城市纪委的工作人员找到当事人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情况,依然没有返钱也没有收款证明,也没有对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进行处理,就连处理结果中显示的”民心网电话回访,诉求人表示理解”也是虚构的,曲小姐从未接到过问询处理结果的电话,事实上这件事也根本没有处理。
曲小姐到现在还有当时欠下的10余万元的外债没有还清,她感到特别的无助、迷茫。现今的社会难道就找不到一个说理的地方?老百姓的权利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