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南京一女子跳河,一男子跳下将她救出。但奇葩的是,有网友发表图文微博爆料称,”大家都去围观裸女了,那个救人的哥们,大冷天的,也没人拉他一把。”救人男子称,他觉得救人很值得,但没得到一句感谢,有点失落,在QQ空间里他写道:”终于知道下水救人和冬泳是什么感觉了……我为我的冲动感到自豪,但又为何得不到一句感谢?”(昨天《南方都市报》报道)
在网传的现场图片中,有打马赛克的赤身女子,还有救人者扎入水中的一瞬间,最悲催的当属最后一张,救人小伙孤零零扒在近两米高的河岸边,众人只顾围着被救起的女子。在对这幅图的解说中,我见到最耸动的新闻标题是《裸女跳河下体巨乳全裸太诱惑令救人者被冷落》,恍如一篇情色文学标题。其他的标题也大多强调了”裸女”的字眼,讨论轻生女子”身材”的言论也不在少数。甚至有人把救人小伙的举动形容是为揩油、占便宜。
我这里不想重复语文教科书分析鲁迅笔下”看客”心理的那些陈词老调,诸如国民劣根性、麻木不仁之类。出现不畏危险的见义勇为者本身就说明,并没有什么铁板一块的”国民”,或者全称判断的”中国人”、”南京人”,每个人面对险境,都有从个人经历和处境出发的选择。比如,众人关注被救者而忽略了小伙,确实令人寒心。但从现场的环境看,河岸边缺乏救生设备,岸上的人不容易对小伙施以援手。或者,对跳河者的生死的关注,超过了对救人者的关心。这一点上,还原现场情形还有赖更多细节,并没有办法从几幅难以交代背景杂音的图片,就能跳到跟”裸露”相关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结论那里。
因此,说救人小伙不是见义勇为而是见”色”勇为,这固然不值一驳。我更怀疑的是,这件事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跳河者的赤身裸体可以解释见义勇为者及众人的各种反应。因为,图片上在围观和帮助轻生者的人当中,很明显也有许多女性。假设这些女性是异性恋的话,不知裸露的女体能对她们有何吸引力?或许,戴黄色眼镜的,真不是现场的人,而是我们这些并未置身现场的读者,尤其是男性读者———只看到打了马赛克(因而更令人们兴奋)的女体,却无法感同身受刺骨寒风中身体的抽搐、痛感与忧伤。
“裸女”是旁观者角度的用词,不是当事人或者真正的同情者的用词———对于一个选择可以将性命都抛弃的人,裸露身体又算什么呢?难道讨论生命的意义不比讨论身体这副”臭皮囊”重要?即便”不裸”,轻生者的命运未必能有不同。就在不久前,广西梧州一名黄衣女子从桥上跳下轻生,过往船只照样视而不见。我的意思是,南京或者其他地方的跳河事件,跟轻生者的环肥燕瘦没有关系;围观者的冷漠与”热心”,跟”性压抑”,或者把武媚娘剪成大头贴的湖南卫视也没关系。关键是,我们对于类似事件的描述或者报道,能否引导读者去感受寒风中站立的裸体,或者于冰冷河水中救人的身体感觉,比如现场气温是多少摄氏度,比如冷、战栗、刺骨,而不是不痛不痒的”裸”。当下中国,在塑造人心向善方面,没有比缺乏疼痛感的社会悲剧报道更令人寒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