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4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大马教总促请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尊重独中工委会成立的史实和组织规章,回到正途,以免继续破坏华教的长远发展。
教总认为,叶新田日前在砂拉越诗巫发表的言论,是一再罔顾事实,企图误导华社,不但漠视独中工委会的重要地位和角色,更是企图剥夺教总在独中工委会里和董总一样的同等地位及权力。
教总14日发文告,对此表达遗憾和不满,甚至严厉加以谴责。
教总摘录叶新田的有关言论说,独中工委会业务由董总主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呈到董总讨论与定夺、独中工委会的工作和经费建议必须提交到董总会议讨论和批 准,纳入董总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董总是母体,独中工委会是董总属下的工作委员会,董总与教总联席会议只是双方进行协商和寻求共识的工作会议,它不是 最高决策机构。
教总重申,独中发展工委会是由董总和教总于1973年12月16日成立,以贯彻和执行《华文独中建议书》的各项建议。
“由于独中工委会没有申请注册,因此,就委托董总代为管理独中工委会的财务及行政业务的运作,包括聘请职员执行工作。所以,当时展开筹募全国独中发展基金运动,是以独中工委会的名义来进行,而所筹获的义款,都用在推动独中发展的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