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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并轨”解决公平问题了吗?

养老”双轨”因其明显的不公,于是追求公平的”并轨”就呼吁了许多年。如今”并轨”终于实现,但公平真正实现了吗?

按照新的养老金改革方案,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人员一样开始缴纳养老金,个人和单位缴纳的比例也跟企业一样,即个人按照工资的8%,单位按照20%缴纳,看上去不是很公平吗。但是,这真的是公平吗?

追求公平的人们,现在应该回头看一看当初追求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公平;当初备受刺激感受到的不公,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不公。

当初公众啧有烦言且引发众忿的不公,其实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要远高于企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缴纳养老金却享受着比缴纳养老金的人高的退休金,正是这一点让众多缴纳养老金的人心中非常不服。因此人们追求的公平,其实就是要拉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的养老差距。

如今”并轨”倒是终于实现,但两类人员的养老差距拉平了吗?根据相关改革决定,”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这段话其实传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只有”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可能会受到”并轨”的影响而导致其退休待遇存在不确定性,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则不会有什么变化。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相关情况发布会上也表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水平不会降低。

这就意味着,若想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大体拉平在同一水平上,恐怕要等到把”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给自然消化掉的那一天才行。也即在一个相当时间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的养老差距依然存在。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改革,对于统一社会养老金缴纳体制、安抚平息社会怨气是一个进步。这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也自然是充分考虑到了客观现实约束。可以说,只有适当的妥协,平衡各方利益,才有可能达成社会一致,单方面强求某一方”就低”,注定会制造新的矛盾。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本质上并不是一个统一的供养体系,评价机制也完全不同。没有理由要求保障高的要向低的靠拢,同样也没有理由要求保障低的一定要看齐高的。整齐划一的保障当然理想,但现在根本问题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其实质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评价机制出了问题。现在”并轨”看似统一了养老金缴纳体系,但只要评价机制不做矫正,新的不公很快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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