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震后的72小时是救援黄金时间。但在加德满都机场起降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究竟如何解决保证国际救援人员和物资的抵达与撤走滞留在机场的外国旅客这对矛盾?
在尼泊尔震后余生的重庆游客@lulu在微信朋友圈里写道:“站在受灾国角度,航路72小时的最高优先级不是撤侨……受困机场和埋在废墟里,轻重缓急,应该有个基本的认识,对吧?”网友西山小宝写道:“大灾当前,国家又不是你一个人的老公,照顾不了那么细致。”网友的这些话针对的都是这几天的一个热点话题:滞留在尼泊尔的中国游客该不该要求政府“撤侨”。
撤侨是一国政府把侨居在他国的本国公民撤回本国行政区域的外交行为。中国政府历次撤侨行动,都是在当地爆发骚乱、战乱冲突、严重自然灾害情况下制定预案、组织开展的。如前不久的也门冲突中,中国大使馆启动的撤侨行动。但实际操作中,中国外交部在尼泊尔强震后的第一时间紧急协调民航局等相关部门,指导驻尼泊尔使馆迅速开展我受困公民疏散工作。这属于广义上的领事保护,并没到要撤侨的地步。
尼泊尔地震发生的25日当天,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刘晓光武官前往加德满都机场安抚和疏散中国旅客。他说:“大家都能走,只是时间早晚的事”。但“大家都能走”和“大家都免费走”是两个概念。后者实际上是想要政府撤侨,而心态上是一种向政府的撒娇。当然,老百姓向政府撒娇也说明了一种对政府的信任和依赖,但撒娇不能再进一步到任性。
有学者说,“中国式撤侨”的骄傲可以是我们行动规模,也可以是速度,但决不应引入舒适度和免费两个参数。著名学者叶海林在《对于中国式撤侨,请适度傲娇》一文中指出,要求大规模、快速、舒适且免费的撤侨是对政府政策的不合理预期。在领保工作方面,并不一定就越“给力”就越好。“强调中国政府对海外公民的保护能力……有助于强化我们公民向海外追寻梦想的信心,但同时也必须强调中国公民的海外责任。”(杜白羽)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