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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环境污染令人不安

环境保护部及辽宁省环保厅近期在对鞍山市开展的环保专项督查和检查时发现,鞍山市环境污染问题较多且企业违法问题严重。

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今年初,环境保护部在对鞍山市的环保专项督查中发现,其环境污染问题较为普遍,存在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不完善、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西大沟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

同时,鞍山市煤炭消费总量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建筑施工和矿山及堆场、料场存在扬尘污染,城区没有大型热源,小锅炉淘汰缓慢,2014年空气质量较2013年有所恶化。

尤其是鞍山市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4年11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表中,涉及辽宁3个城市共计17家环境违法企业,其中鞍山市就占了9家:

鞍钢第一电厂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鞍钢第二电厂1号和3号机组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2号机组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

鞍钢炼铁总厂启停烧结机时有超标排放现象且在线仪表损坏较为频繁;

鞍山市第二发电厂无脱硫脱硝设施,长期超标排放;

鞍山市千峰供暖公司丰盛热源厂脱硫设施未运行;

恒盛铸业有限公司颗粒物超标排放;

鞍钢第五炼焦厂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

明星企业问题缠身

辽宁省环保厅于今年3月30日在对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主要生产设备均无环保审批手续,从2002年陆续建设投产一直违法生产至今。

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1月14日的检测结果显示:1号烧结机机头二氧化硫超标1.47倍,颗粒物超标3.3倍,2号烧结机机头二氧化硫超标1.37倍;部分料场、堆场没有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控制扬尘;未按《鞍山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3年底前淘汰两台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1999年由鞍山市第二轧钢厂转制发展起来。作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曾位居中国民企纳税百强第六位,连续10年纳税居鞍山市民企之首。

公司董事长张永全更是荣誉满身: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连续3年获得民政部的”中华慈善奖”。

公司主要产品为钢材。”宝得牌”型材荣获国家”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和”辽宁省名牌产品”。公司还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这家公司自称始终坚持”依法经营”的宗旨,并致力于建设绿色环保钢铁企业,可实际行动却恰恰相反。

这家公司的两座450立方米高炉、两台52平方米和60平方米烧结机、一条8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生产线、一座120吨转炉、一条年产120万吨万能H型轧钢生产线、7座石灰窑等生产设备,均无环保审批手续;擅自于2014年9月开工建设的1台200平方米烧结机,仍未依法向环保部门报批环保审批手续。

环境违法问题引起省厅重视

宝得钢铁的环境违法问题引起了辽宁省环保厅的高度重视。

辽宁省环保厅于4月1日在《关于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监察通知》中,要求鞍山市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立即停止建设200平方米烧结机项目,依法履行环保手续,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法对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未验收且长期违法生产、超标排放、粉尘和扬尘污染等问题立案查处。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若拒不改正,则依法采取按日计罚等措施促进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辽宁省环保厅责令企业按照鞍山市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淘汰52平方米和60平方米烧结机。

省环保厅还强调,针对违法建设、生产、排污等监管不到位问题,要搞好内部调查,若有渎职、失职等问题,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上述问题要依法处理到位并执行到位,处罚和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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