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中国社会

谷俊山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5年8月10日,中国军事法院依法对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案件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用微信扫描并分享
huarenoneadmin

Share
Published by
huarenoneadmin

Recent Posts

习近平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

原标题:习近平对广东珠海市驾车…

20 分钟 ago

世界整合医学大会隆重举行

中华新闻通讯社/中华时报11月…

36 分钟 ago

美国花旗金控海南富山国际文物艺术品公司启动仪式

【美洲华联社11月12日海口讯…

7 小时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