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讯】中共党政两大办事机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4月19日联合发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发出通知要求党政官员遵照执行。
此次规定是在2010年《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基础上新修订的,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对党政官员的监督,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报告对象范围作了调整。
党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修订更有利预防反腐(图源:VCG)
新华社公布了官员必须上报的8项“家事”和6项“家产”。
家事包括:本人的婚姻情况;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含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家产包括: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本人从事讲学、咨询、审稿等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强调,执行规定和处理办法是一项政治任务,高级官员要带头执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做到忠诚老实,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接受监督。
通知还要求,敢于较真碰硬,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其中,处理办法还明确了认定漏报、瞒报需要掌握的基本原则、具体情形和处理依据。
其中,填报时易错漏情形包括: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发生变化的;在企业入股实际未出资的;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子女正在国外读书的;出国(境)证件交组织保管的;与配偶之间财务独立的;凭印象估算房产面积的;股票账户委托他人操作的;持有股票较多、投资分散的;亲朋借配偶名字注册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