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讯】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罗沙)2012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共计54.1万件,判决生效犯罪分子54.3万人。毒品犯罪案件是增长最快的案件类型之一,其增幅是全部刑事案件总体增幅的4.12倍。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中显示的数据。数据同时显示,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从2012年的76280件增至2016年的117561件,生效判决人数从81030人增至115949人。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从7.73%增至10.54%。
最高法同时发布了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李怀愉贩卖、运输毒品案,蔡志雄贩卖、制造毒品案,杨开水运输毒品案,肖胜故意杀人案,臧吉喆贩卖毒品案,於国军贩卖毒品案,杨洪贩卖毒品案,利惠青等容留他人吸毒案,鲁福平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张沛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最高法刑五庭庭长叶晓颖说,我国毒品犯罪已突破以往主要分布于边境、沿海地区的地域性特征,遍及全国所有省份,但案件数量排名全国前十位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南、西南、华东和华中地区,案件高发地相对集中。
“走私、制造毒品和制毒物品犯罪等源头性犯罪呈加剧之势,零包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增长迅速。”叶晓颖说,“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包括冰毒和片剂)所占比例不断增长,在大部分地区已超过传统毒品海洛因成为最主要的涉案毒品。新类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其中涉氯胺酮犯罪所占比例最大。”
叶晓颖表示,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2012年至2016年,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11.9万人,重刑率为21.91%,各年度的重刑率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十几个百分点。
她说,人民法院重点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对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毒枭糯康及其集团骨干成员犯罪案、广东“博社村”系列制贩毒品案等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了死刑。
此外,人民法院严格规范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的减刑条件,并严格限制对严重毒品罪犯假释。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