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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指示从严取缔大麻业 加州大麻合法化前景难料

【美洲华联社洛杉矶报道】美国司法部长塞申斯一月四日向下属的各地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从严执行联邦法,要求对从事种植,出售以及持有大麻者再度展开刑事起诉。联邦政府即将从严禁止大麻的行动,给大批正准备投身大麻业的华裔商家蒙上了阴影。华裔律师邓洪提醒民众,联邦法规仍将大麻列为第一类毒品,即使吸用也会起致麻烦。

邓洪律师表示,在奥班马总统时代,民主党透过两个方案绑住联邦检察官的手脚,一是在2013年司法部副部长苛历向全国的联检察官发出了备忘录,规定如果州有立法允许大麻合法化或允许药用大麻,检察官将不会在这些州提出刑事起诉大麻案。另一方案是,国会在民主党占多数时期审理司法部预算时,规定司法部的预算不能用作起诉大麻案件。因而,在过去三四年间,联邦检察官停止起诉大部份的大麻案件。

尽管联邦政府过去几年没有透过刑事起诉方式来取缔种植大麻,出售大麻以及抽大麻的行为,但是联邦移民局在审理签证,或转换身份时仍会因为申请人有抽大麻或涉及到任何大麻的违反州刑事的行为而视为涉毒行为而拒绝申请人的申请。

加州选民在2016 年通过公投方式通过的第64号提案允许民众合法抽大麻,并从2018年开始允许合法种植及销售大麻,从而吸引大批华裔民众的兴趣,视大麻业为新一波的淘金热。但是,国会解除司法部预算的限制,司法部部长下指示将重新起诉大麻案,将会促使加州大麻业胎死腹中。

专精刑事辩护并处理上百宗联邦以及加州大麻案件的邓洪律师表示,联邦刑法仍将大麻与海洛因等烈性毒品列为第一类管制药品,如果被起诉非法种植或贩售大麻罪名,业者会面临五年到十年的牢刑,比目前加州的非法种植或非法贩售大麻罪惩罚重十倍以上,并且如果业者不是美国公民,这些联邦罪名的成立还会导致业者绿卡被吊销,在服完牢役后还会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虽然加州的州法将大麻合法化,但是与联邦政府对抗,非必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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