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讯】中新社北京2月9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国家海洋局9日在北京发布《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规范在南极开展的考察、旅游、探险、渔业、交通运输、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以最大限度减少上述活动对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和损害。
图为NASA“冰桥行动”拍摄到的南极半岛山脉冰川。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该规定要求,南极活动组织者及南极活动者应最大限度减少活动对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和损害,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保障、搜救、医疗和撤离等相关事务的一切费用。如果活动对南极生态环境或相关历史纪念物造成污染损害的,南极活动组织者、南极活动者应承担清除污染和修复损害的一切费用。
“为履行《南极条约》《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及《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保护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保障和促进中国南极活动安全和有序发展”,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副巡视员陈丹红9日在北京对记者说,国家海洋局将根据南极自然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域建立南极活动总量控制制度。
据介绍,申请开展南极活动的,应当按照南极活动环境影响评估的要求,编制中英文环境影响评估文件报国家海洋局。无人机等航空器,在南极特别保护区内起降或者飞越南极特别保护区的,应当取得国家海洋局的特别许可。
规定还要求,禁止南极活动组织者及南极活动者开展以下活动:带入、处理放射性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潜在污染物,带入非南极本土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采集和带出陨石、岩石、土壤及化石;猎捕或获取南极哺乳动物、鸟类、无脊椎动物及植物的整体或部分样本,以及其他可能对南极动植物造成有害干扰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