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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超凡外逃美国17年被遣返纪实:最初抗拒,妻子被遣返后受触动

【美洲华联社讯】7月11日,北京,雨。13时27分,一架由美国起飞的国际航班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降落。大雨洗去了一路风尘,洗不尽一身罪责。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外逃17年,而今戴罪而归。

7月11日,在北京首都机场,许超凡(中)被强制遣返回国。

“这十几年来,我心力交瘁,度日如年,惶惶不可终日。国家一直给我机会,让我回来坦白自首,我自己也是走投无路了,即使不回国自首,最终也得被遣返回来。”许超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国家现在很强大,各个国家都与中国有合作,回来只是时间问题。对于外逃人员,把握机会,回国自首,这是唯一出路,别无选择。下一步,我会配合调查人员,坦白、全面地把事情交代清楚。”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中美两国执法等部门通力合作下,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境外遣返第一案,标志着我国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

啃下最难啃的“硬骨头”

“许超凡案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时间跨度长,影响极其恶劣,国内外广泛关注。”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开辟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战场。中央追逃办成立伊始,就将许超凡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和中美追逃追赃合作重点案件。

上世纪90年代,许超凡伙同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后两任行长余振东、许国俊贪污挪用中国银行资金约4.85亿美元,2001年10月经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国。此案被称为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贪污案,国际社会高度关注。2001年许超凡案发后,在中央纪委的统一协调下,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和广东省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协调美方开展联合调查,促使许超凡于2003年9月在美落网。但是,许超凡仍然心存幻想,妄图利用美国法律顽抗到底。

“许超凡案可以说是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案件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17年来,许超凡专案组就没撤过。尽管难度很大,我们从未放弃过追逃追赃的步伐,始终坚持迎难而上、久久为功,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胜利。许超凡的成功遣返,再次向国内外释放信号,只要腐败分子外逃一天,我们就绝不会停下追逃脚步。”该负责人说。

开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多个“第一”

许超凡案开创了我国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的多个“第一”:

它是国家监委成立后从境外遣返外逃腐败分子的第一起案例,也是我国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重要职务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还是第一次依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开展合作、第一次组织中方证人通过远程视频向美国法院作证的案例。

据介绍,许超凡案追逃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我国外交、反腐败、警务、检务、司法、金融、反洗钱等多个领域,单靠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独立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大力整合各相关部门的资源,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上下贯通、同时发力、形成拳头效应,大大提升了效率,有力推动了案件的突破,改变了原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九龙治水”的局面。

“许超凡的成功归案,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把反腐败各方力量最大限度整合起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该负责人分析,监察体制改革后,追逃追赃体制机制上发生重大变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今年3月生效的监察法,辟专章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规定,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有助于我们将追逃防逃之网越织越密。”

追回巨额赃款,成为我国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成功案例

许超凡案的另一个重大突破意义是,不仅追回了外逃17年的犯罪嫌疑人,还通过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等方式,成功从境内外追回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最大限度挽回了经济损失,堪称我国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成功案例。据悉,世界银行、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等均将该案列为国际追赃工作的成功范例。

据介绍,从2001年许超凡出逃后,我国就与美方开展执法司法合作,一直延续至今。“中美就一个案件进行17年的合作,比较罕见,这反映了我们双方执法人员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对于打击腐败分子的共同立场,双方的合作为以后的司法领域合作打下了基础。”该负责人介绍,“我们根据中美达成的异地追诉共识,同时开展司法调查。许超凡不仅在中国贪污挪用公款触犯法律,他在美国也因为洗钱等问题触犯了美国法律。”此后,中央纪委组织协调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先后向美方提供了15万页的证据材料,并组织有关证人通过远程视频向美国法庭作证。最终,经过8年努力,许超凡于2009年在美国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此后,对许超凡的追逃工作重点转向了劝返、遣返。

2014年,许超凡案被列为中美执法合作的5起重点追逃追赃案件之一。在两国的通力合作下,短短3年多时间,5起重点案件中已有4起成功归案。“这5起案件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是‘硬骨头’。任何一个国家的司法力量都是有限的,所以我们把这几个‘硬骨头’放在前面,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展现了我们追逃追赃的决心,也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随后,我国多次与美方磋商,研究解决遣返回国的系列法律难题,并与许超凡及其律师面谈,突出宽严相济的政策导向,促使其认清形势、主动认罪悔罪,增强其回国受审的决心。

“一开始,许超凡还是抗拒的。2015年,他的妻子邝婉芳被遣返回国,对他心理上产生了触动。我们继续做他的工作,并与美方保持协商。最终,许超凡书面提出愿意回国归案。”这位负责人介绍。

从最初心存幻想、负隅顽抗,到主动表达投案意愿,再到放弃上诉、接受遣返,许超凡的归案,展现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兑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庄严承诺。

许超凡的归案,释放了追逃追赃工作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也再次向外逃腐败分子表明,境外不是法外,任何腐败分子都不要心存幻想,只有早日认罪服法才是唯一出路。

相向而行,中美反腐败合作再上新台阶

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张晓鸣不常使用微信,却在许超凡到案的消息传来后,第一时间将新闻报道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并点赞。

“从案发之日起我就参与到追逃追赃中来,一直到现在,可以说是该案国际合作部分的亲历人之一。此时此刻,我感到很兴奋,也很欣慰。”张晓鸣告诉记者。

令他感到欣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许超凡案开创了中美执法合作的多个“第一”,包括第一次依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开展合作、第一次组织中方证人通过远程视频向美国法院作证等。

“除了若干个‘第一’,该案还在合作规模上实现了中、美、加以及香港三个国家四个法域的执法司法长时间、高密度、宽范围、深领域合作,合作方式方法的多样性也非常值得肯定。此外,中方应美方请求提供的证据材料数量、向相关法域安排证人配合调查及出庭作证的数量同样创造了纪录。”张晓鸣说,许超凡案开启了中美刑事司法协助新模式。

记者了解到,自2005年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美反腐败和执法部门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

2014年12月,中美JLG第十二次会议确定了杨秀珠、王国强、黄玉荣、许超凡、乔建军等5起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案件,并指定双方主办检察官和办案人员,逐案制定路线图和工作方案。

同年12月,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回国投案自首。

2015年9月,邝婉芳被强制遣返回国。

2015年12月,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11月,“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如今,以许超凡到案为标志,5起重点案件中已有4起得以成功突破,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亦在美国被提起刑事诉讼。

“许超凡的归案,不意味着案件了结,而恰恰是中国政府对他和其他相关逃犯进行刑事调查起诉和审判的开始。”张晓鸣表示。

正如他所说,在首都国际机场转机后,许超凡将回到他阔别17年的故乡,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和法律的审判。

“外逃人员中恐怕没有哪一个人像我这样经历过这么多波折和法律程序,所以,我希望其他外逃人员能够把握机会,早日回国自首,这是唯一的出路。”许超凡说。(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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