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讯】海外网9月20日电 在9月19日被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逮捕后,当地时间20日下午2点,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抵达吉隆坡法庭。据《马来西亚邮报》报道,这次出庭,纳吉布面临25项指控,其中21项涉嫌洗钱,4项涉嫌贪污。纳吉布对25项指控均表示否认。马来西亚法官裁定,纳吉布最终获准以350万令吉(约579万人民币),外加有两名担保人存在的条件下保外候审。
庭审当日(9月20日)上午,马来西亚警方对纳吉布提出21项指控,其中9项指控他洗钱,5项指控他使用不合法财物,7项指控他将不法之财转移至别处。纳吉布涉嫌将6.81亿美元转移至自己的私人银行账户。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开庭不久前,纳吉布又被控4项贪污罪,这4项罪名涉及“一马发展公司”资金达23亿令吉(约合38亿人民币)。
这是纳吉布第三次被带上法庭。今年7月,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在家中被反贪污委员会逮捕,他也成为了首位在马来西亚被捕的前总理。7月4日上午,纳吉布抵达吉隆坡法庭,他共面临四项指控,包括三项刑事失信指控,涉及金额高达4200万令吉(约合6888万人民币)。纳吉布对所有的指控均不认罪,最终获准以100万令吉(约164万人民币),外加有两名担保人存在的条件下保外候审。
8月7日,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发表声明,证实当天下午5时传召前总理纳吉布到的反贪会办公室,协助调查与“一马公司”旗下SRC国际有限公司有关的案件,并确认纳吉布将于8日再次出庭。此次,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追加3项控状,其中涉及洗黑钱,这也使得纳吉布面临的指控增加到了7项。(海外网 罗伊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