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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民阵”乱港卖港卑鄙无耻屠海鸣

【美洲华联社讯】“没有最卑鄙的,只有更卑鄙的!”─用这句话概括乱港分子再恰当不过。如今,“更卑鄙的”组织首选“民阵”。多次发动示威游行的“民阵”,前天竟然向61间外国驻港总领事馆及欧盟驻港澳办事处发信,呼吁各国对香港发出旅游警示。

香港地区近月每一次游行集会后,都演变成暴力冲击

众所周知,旅游是香港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香港又被誉为“购物天堂”,旅游业下跌将连累零售业、酒店业、餐饮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给香港经济民生造成的损失不言而喻。“民阵”一手导演“先示威、后暴乱”的好戏,把香港搞乱;一手请求外国向香港发旅游警示,阻止游客到香港来。乱港和卖港两手抓,毫不手软,这是要把香港搞死而后快!这个全称为“民间人权阵线”的组织,究竟代表了谁的人权?如此肆无忌惮地剥夺市民的安居权、揾食权,已经把自己摆在了740万香港市民的对立面。

“民阵”乱港,套路很深

自6月9日起,“民阵”发起的游行至少五次,一场场游行示威,变成一次次暴力冲击,每一次游行都构成了严重的社会动荡。性质最为严重的是“7.1”暴力冲击并占领立法会大楼事件和“7.21”暴力冲击中联办、涂污国徽、侮辱民族的事件。从表面上看,两起暴力事件发生在示威游行结束后,似乎与“民阵”无关;其实,“民阵”的套路很深。在熙熙攘攘的游行队伍中,手持黄伞、面戴口罩和眼罩、背包里装着攻击性武器及化学粉末的暴徒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各种物资也已悉数到位。游行结束后,这些准备搞事的暴徒不肯散去,与负责清场的警察发生对峙,引发冲突,于是点燃“爆点”。“民阵”与暴徒配合得如此默契,难道是偶然吗?如果一次两次是偶然的,次次都是偶然的吗?显然,背后有精密的策划。

“民阵”策划的“先游行,后暴乱”有两处可以欺骗公众。第一,暴徒先与大家一起和平示威,相当于贴上了“和平示威者”的标签,之后进行暴力袭击,模糊了“暴徒”和“示威者”的界限,为之后的宣传炒作提供了“好料”。第二,示威游行活动结束后再搞事,“民阵”切割了自己作为主办方的责任,表明自己与暴力没有瓜葛,有利于下一次继续主办示威游行活动。然而,戏演得太多了,必然露出破绽。网上流传的“冲击手册”、暴乱现场附近的物资供应站、居高指挥的可疑人物、帮助暴徒撤退的“热心人士”,等等,有没有“民阵”的身影?都是值得质疑的。

“民阵”卖港,无耻之极

“民阵”在给61间外国驻港总领事馆及欧盟驻港澳办事处的信中,以元朗暴力事件为藉口,不满政府的回应,形容“香港能否保持其驰名国际的营商环境和旅游天堂美誉,已成疑问”。

“民阵”的“呼吁”给香港旅游业雪上加霜,其理由更是卑鄙无耻!第一,“民阵”呼吁各国领事正式要求特区政府,承诺保障居港国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试问:是谁搞乱了香港?包括“民阵”在内的乱港势力把香港搞乱了,却把包袱甩给了特区政府,鼓动各国向政府施压,真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出丑剧。第二,“民阵”呼吁各国领事向国民发出旅游警示,正是敲港人饭碗的“烂招”。为“国外游客”操碎了心,却置港人利益不顾,“卖港”本质暴露无遗!

香港旅游发展局初步数据显示,六月份整体访港旅客人次按年升幅仅录得8.6%,较五月份的19.5%按年升幅,显著放缓。香港旅游业议会数据亦显示,六月份有5641团内地旅客访港,按年升23.3%,较五月份的29.8%放缓。大量内地访港团取消行程,有领队、导游已经“无工开”。在这种惨淡的情况下,“民阵”给本港旅游业再给一记重拳,其心可诛!如果斥责“民阵”“用错身份”,这还算客气,应该称其“汉奸”才恰如其分!

取缔“民阵”,以儆效尤

“民阵”一手乱港、一手卖港,丧尽天良!应该取缔“民阵”,以儆效尤。理由有二:

其一,“民阵”已成香港暴乱的主要推手。凡“民阵”主办的示威游行,无一例外地演变为暴力冲突。最近一段时间,暴力冲突明显升级。一方面,暴徒由攻击警察总部、律政中心、立法会,发展到暴力袭击中联办,污损国徽,涂写“支那”等伤害民族感情的字样,严重挑战宪法和基本法,严重挑战中央权威,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底线,其性质已从“反修例”变为搞“港独”。另一方面,“民阵”等组织主办的示威游行,已经引起市民的反感、抵制,甚至引发了元朗地区居民的“暴力还击”,如果不切断乱源,其他地方居民争相效仿。果如此,则“以暴制暴”现象蔓延,香港将陷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二、取缔“民阵”具有可靠的法理依据。首先,“民阵”所作所为已经对香港的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构成严重破坏,也对香港众多民众的权利及自由构成重大破坏;其次,“民阵”公然与外国政治性组织勾连,证据确凿。根据《社团条例》第八条“禁止社团的运作”(a)社团事务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团的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b)该社团是政治性团体,并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有联系,社团事务主任可建议保安局局长作出命令,禁止该社团运作或继续运作。可见,“民阵”所为,已经违法。

“民阵”乱港卖港卑鄙无耻,但香港是法治社会,决不能让“卑鄙”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市民须擦亮眼睛,认清“民阵”的丑恶嘴脸,给“民阵”一击,还香港安宁。(文章来源:香港大公报 作者屠海鸣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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