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洛杉矶1月15日讯】根据TRIBUNE MEDIA WIRE的报道,这起集体诉讼的原告声称,这种包装具有误导性,欺骗顾客相信婴儿泰诺是专门为婴儿配制的,而实际上它含有与儿童泰诺浓度相同的液体对乙酰氨基酚。因此,这起诉讼要求赔偿父母支付的过高药物费用。
如果客户在2014年10月3日至2020年1月6日期间购买了产品,则视为有资格获得结算。他们必须在2020年4月13日之前提出索赔。在http://www.infantstylenolsettlement.com这个网站可以了解更多信息。
强生消费公司(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 否认欺骗指控,并认为婴儿泰诺和儿童泰诺这两种药物是不同的产品。该公司指出,婴儿泰诺还包括其他安全功能,如剂量注射器。
公司已设立结算基金631.5万元。在没有购买证明的情况下,最多可获得七瓶或15.05元的赔偿; 七瓶 以上的赔偿要求出具购买证明。
作为和解的一部分,强生还将“合理努力”对两种产品的包装进行修改,以明确婴儿泰诺和儿童泰诺中的液体药物具有相同浓度的对乙酰氨基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