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4月8日洛杉矶报道】加州立法机构提交一项新法案,该法案将把员工人数超过500人的公司的工作时间从40小时缩短到 32 小时。
由加州议员Cristina Garcia (D.-Bell Gardens) 提出的 AB 2932 法案,将修改州劳动法以实现每周工作4天,但是员工不会被禁止工作超过32小时,如果这样做,他们有权获得加班费。 这相当于加州普通员工的工资增加了10%。
根据修订后的劳动法,一个完整的工作日将被定义为8小时。
立法机关必须在8月31日之前通过该法案,而州长纽森必须在9月30日之前签署或否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