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7月17日洛杉矶讯】据NBC4 新闻报道,一年前在手榴弹爆炸事故中丧生的3名洛杉矶县警员之一Victor Lemus警员的遗孀本周对洛县提起诉讼,进一步指控其丈夫的死亡本可避免,且系疏忽所致。
2025年7月18日,Lemus与警员Joshua Kelley-Eklund及William Osborn在东洛杉矶的洛县警局Biscailuz训练中心停车场不幸遇难。当时,Osborn和Kelley-Eklund从圣塔莫尼卡一处公寓楼的储物间取回了一枚手榴弹,该手榴弹随后发生了爆炸。
这起由Nancy Lemus代表其本人及子女提起的诉讼指出,爆炸发生时,Lemus被分配到治安官部门的纵火与爆炸物调查组(Arson and Explosives Unit)工作约一年,但尚未参加联邦调查局(FBI)要求的初步爆炸物培训,且本不应处于“实弹爆炸装置的近距离范围内”。
诉讼称,Kelley-Eklund和Osborn在爆炸前一晚于圣莫尼卡取回了2枚手榴弹,并使用一台“老式X光机”对手榴弹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这些手榴弹是惰性的或不含爆炸物。
诉讼显示,去年7月18日上午,Lemus与其他警员一同将其中一枚手榴弹(实为一枚实弹)用作训练器材。诉讼称,其中一名警员拔掉了手榴弹的保险销。根据诉状,该装置发生爆炸,导致Lemus)及涉事人员自己丧生。
洛县警局未直接评论诉讼中的指控或Nancy Lemus今年早些时候提出的类似法律主张,但就调查进展及事发一年后的情况发表了看法。局长卢纳周五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殉职的探员展现了本部门最优秀的品质;一年过去了,我们依然哀悼他们的离去,铭记他们的贡献,并支持他们的遗属。”
声明指出:“自这起悲剧发生以来,本部门正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行动安全,包括规范政策与程序以确保组织内部的高度一致性、引入新装备,以及根据每起事件的性质完善监督响应规程。”
洛杉矶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本周表示,正继续审查针对一名男子的证据。该男子涉嫌持有这些手榴弹,并将其存放在圣塔莫尼卡的一栋建筑内,存放时间可能长达数年,远早于手榴弹被发现之时。
洛县警局凶杀案调查组的探员于4月提交了针对该男子的调查结果。NBC 4新闻未公布该男子姓名,因为他尚未受到指控或被公开指责有不当行为。
洛县警局周五表示,针对此次爆炸的“所有调查”均在进行中,尚未结案。该部门表示:“洛县警局凶杀案调查人员正继续对我们纵火与爆炸物处理组探员的死亡进行调查;而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则主导爆炸后的调查工作,以确定爆炸的源头与起因,并寻找第二个装置的下落。”
Nancy Lemus的诉讼还指控治安官部门的一名指挥官拍摄了爆炸现场的“纪念照”(其中包括其夫婿Lemus遗体的照片),并指控县政府蓄意造成精神伤害。
洛县警局曾在3月表示,已针对照片相关指控展开刑事调查,并透露一名曾隶属于与拆弹小组相关部门的指挥官已被停职。该部门表示:“如果调查发现存在不当行为及违反规定的证据,将采取相应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