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新媒体专电 欢迎海内外人士对逃往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涉嫌向国(境)外转移违法违纪资产等线索进行如实举报……”日前,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刊登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的这则通告,成为又一个让外逃贪官坐立不安的消息。
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就在这一天,中纪委网站上开通了反腐败追讨追赃专栏,并刊登了上述通告。通告还特别强调,将组织专人及时受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利。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贪官”外逃事件”刺痛”着中国民众神经。”海外不再是’贪官们’的退路,网络力量的介入,将让贪官无法遁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说。
十八大以来,在国内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的同时,我国政府展开大规模国际追逃追赃行动,与国际社会进行强力合作,掀起了一场境外追逃”贪官”风暴,对贪腐行为起了巨大震慑作用。
刚刚公布的数据显示,代号为”猎狐2014″的我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自今年7月开展以来,已先后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428名。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一些外逃嫌疑人还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今年9月,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2012年至2014年6月,检察机关从境外缉捕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28人。一批逃往境外的”贪官”被遣返回国受审或在国外被判刑入狱。
涉嫌受贿5000多万元的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逃到南太平洋岛国斐济,但3个月后就被押解回国;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失联后逃窜至新加坡,中国警方发出A级通缉令,胡星最终回国受审;涉嫌巨额诈骗的中国银行某支行原行长高山在中方持续政策攻势和强大缉捕压力下,从加拿大回国自首……
两年来,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内坚持”打虎灭蝇”,对外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内外兼具”的反腐高压态势和亮丽的反腐成绩单,给海内外留下深刻印象。
最高检今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在网站开通举报专栏,将让我国反腐部门获取更多外逃贪官的线索,扩大追讨范围,提高办案效率。
自我国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以来,已与3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与51个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的30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并与美国、加拿大等建立了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已经初步构建起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网络。
“通过政治、经济、外交多措并举,我国的追逃追赃工作已经提升至一个新的战略高度。”许耀桐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经济犯罪方面,我国与国际社会的执法合作有着诸多共识,但在海外缉捕贪官方面仍面临一些障碍。
反腐专家们指出,跨国反腐”编网””收网”两手都要硬。首先,”编网”要紧,尤其是在与一些对我国有偏见的国家要加强沟通,建立合作机制;”收网”则要快,得到线索迅速行动,不给海外贪腐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因此,此次提供海外网上举报的平台,大大加强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办案成本。
当然,海外追讨追赃程序复杂、成本较大,因此首先要把国内的篱笆”扎紧”,在贪腐分子出逃之前及早发现腐败犯罪。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在加强布下”全球天网”的同时,更要加强对国内官员以及家属出入境的管理,充分掌握官员的财产情况,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加大力量进行调查,同时保证举报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