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原因返航需赔偿十几万元

2014年12月12日,从泰国曼谷飞往南京的FD9101航班上,两名中国籍游客与空姐发生冲突。女乘客拿泡好的方便面直接泼向泰籍空姐。之后,男乘客扬言炸飞机,女乘客要跳飞机。最终,机组成员无法控制局面被迫返航。两名乘客被泰国警察带走,其他旅客也被迫下机。

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如果该名女子”意图跳机”的行为经查属实,则可能涉嫌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该名男子”扬言炸飞机”的行为经查证符合事实,则可能涉嫌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根据《刑法》第29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追究刑责。

此外,即使二人的行为没有严重到追究刑责,他们扰乱飞行秩序也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可能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待乘客异常举动,国内外有何不同?

如果乘客之间发生冲突影响到民航飞行,一般会对其追究民事或者刑事责任,而直接针对机组人员实施的冲突、伤害行为,其性质则更加严重,可能给航空安全带来更大的威胁。

国外对于机上乘客异常的行动,无论是言论亦或是行为,都表现得较为谨慎、敏感,且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必要时会采取返航或者中途降落等措施。

国内一些航空公司,可能考虑市场竞争和经营成本等因素,多数对旅客无理取闹的行为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甚至纵容了一些素质较低的旅客故意制造事端,挑战民航安全。

飞机迫降返航,损失谁买单?

以一架波音737-800型飞机为例,在中等或者短距离航程上,返航、落地、重新安检后再次起飞,这种情况损失一般会达到几十万。

但如果是长途航班,起飞之后不久便返航,那么因为飞机在整个飞行过程中油量是经过精确计算的,飞机满载航油起飞,降落时如果机身超重可能出现冲出跑道等危险情况,需要保证在轻油基础下降落,飞机为了安全必须要在空中释放燃油,仅就放油这一项损失就可能高达几十万元。

如确因行为人的行为导致飞机返航,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这类问题在国际或者国内航班上都发生过,例如加拿大、日本、土耳其等国都曾经出现过因为旅客冲突、恐吓等行为影响航班飞行的事件。

空姐可以提出民事赔偿吗?

客舱乘务员按照工作职责为机上旅客提供服务,确保客舱安全是其第一要务,空姐应当对危及飞机及其他旅客安全的行为做出有效处理。

如果该名空姐在此次事件中没有过错,其受到人身伤害就可以主张民事赔偿。如果烫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程度,还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跨国航班上违法,由哪国法律管辖?

就实际情况而论,优先适用飞机所在区域国家法律。但是,飞机这样的飞行器是一个国家领土的延伸,所以很多此类事件也适用于航空公司所属的国家的法律,视具体情况而定。

他山之石:美国”零容忍”政策效果显现

中国游客在海外的劣行频出,国家旅游局建议拟将涉事游客不良行为信息通过省旅游行业协会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或许真正有效的”硬手腕”才能挽救中国游客的形象。

而在美国至2011年10月,各航空公司共向FAA报告全年事件127起,与2010年和2009年的149起和176起相比,正逐步减少。而2004年,这一数据还高达330起,平均下来几乎每天一起。

数据下降的原因可能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国会提高了相关处罚力度,并将不服从机组人员的行为定为联邦犯罪。对机组人员进行言语或肢体上的威胁、恐吓或殴打均是重罪,最高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及10000美元罚款。此外,航空公司实行零容忍政策,甚至给机组人员配备了软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