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12月26日《人民日报》)
警钟长鸣。两节来临之际,两办印发《通知》,无论是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工作,还是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无论是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还是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也无论是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还是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这一切都说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然而,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中公众:干部职工按规定到底享有哪些正常的福利待遇?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车轮上的腐败、舌尖上的浪费,这一系列组合拳打出了优良的党风政风,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了民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局面正在形成,受到百姓点赞。
时下,一个不可忽视的情况是: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无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员工,几乎都在发出同一个声音——收入减少了!这收入当中肯定包括了福利待遇。其实,公众最想知道的是——哪些福利待遇是正常的,哪些是不正常的?哪些按规定可以发,哪些按规定不能发?按规定应该发的,是不是都发给职工了?按规定不能发的,是不是都坚决予以清退了?
任何改革不能以牺牲职工利益为代价,改革的目的是要让广大人民共享成果。惩治贪官,”苍蝇””老虎”一起打,百姓拍手称快;整治干部作风,坚决打击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群众欢欣鼓舞。然而,因为惩治贪官、整治干部作风而让广大职工收入减少,这不是中央的本意,也不符合改革的要求。
不合理的收入必须整治,必须回归合理的轨道;合理合法的福利待遇,必须按时足额发给群众,一分钱也不能少。既然中央要求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那么,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就应该把正常福利待遇及时发放到干部职工手中。在发放这些正常福利待遇的同时,如果还能有个清单——哪些属于正常福利待遇继续发放、哪些属于不正常福利待遇已经取消或者停止,那就再好不过了!
百姓的心其实很简单——该自己得的,十万百万不嫌多;不该自己得的,一分钱也不能要;如果拿了不能拿的钱,喊百姓退出来,估计多数人没有意见。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该以百姓之心为心,设身处地站在百姓立场想问题,把干部职工享有哪些正常福利待遇一一告知百姓,继续发给百姓的,百姓肯定双手接住;以前发了现在不能发的,百姓也能充分理解。官民互动、政通人和,国强民富、长治久安,这是全国上下努力的目标和方向,这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