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要求党员在”议长”选举投票中”亮票”的行径备受争议。香港《大公报》今日发表评论指出,按岛内法规,县市议长选举采取不记名投票,民进党竟要求党员”亮票”,无异于记名投票。这是党纪公然凌驾于法纪之上,民进党可谓无法无天了。
评论摘编如下:
近日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要求党员在”议长”选举投票中”亮票”的行径备受争议。岛内有媒体一针见血地指出,民进党要求高雄绿营议员集体签署承诺书,同意在当选”议员”后、选举”议长”时一致”亮票”,公开自己投票支持的”议长”候选人名字,是公然践踏民主法制。按岛内法规,县市议长选举采取不记名投票,民进党竟要求党员”亮票”,无异于记名投票。这是党纪公然凌驾于法纪之上,民进党可谓无法无天了。
民进党要求党员”亮票”,目的是要防堵贿选、保证党员必须支持本党籍的议长候选人,但人算不如天算,投票结果完全出乎民进党意料之外。国民党在去年11月举行的”九合一”地方选举县市长部分兵败如山倒,仅保住6个县市,连台北、台中等蓝营传统票仓也纷纷失守,但在最近的县市议会选举中扳回一局,扭转颓势。在全台22个县市议会的议长、副议长改选中,国民党赢得17席,而在县市长选举中大胜的民进党却只拿下3席,原本希望进一步扩大胜利版图的企图落空。最令人意外的是,民进党连南部重镇台南市议长一席也丢失。台南市议会共57席议员,其中民进党29席、国民党16席,在民进党占极大优势的情况下,最后竟让国民党”立委”当选议长,终结了民进党人在台南市雄霸市长和议长的”完全执政”。
面对议长选举结果出现戏剧性的转变,民进党气急败坏,严惩”跑票”倒戈的民进党”立委”,给予开除党籍的严厉处分。党主席蔡英文还叫嚣要把将地方议长选举”比照’立法院长’选举”改为”记名投票”。此言一出,贻笑蓝绿。因为”立法院长”选举向来采取不记名投票,曾任”立委”的蔡英文竟闹出如此笑话,真是颜面无存。
岛内对议长选举是采用不记名投票还是记名投票,是见仁见智。但民进党对于投票形式的前后不一的态度则为人诟病。民进党过去长期反对”亮票”,但如今为了选举利益,一反常态、自相矛盾,足显该党立场摇摆、毫无原则的投机本性。台湾《联合报》对此有生动的描述:民进党在反对”亮票”时,把”亮票”说成是出卖灵魂的”魔鬼交易”;在要求”亮票”时,又把”亮票”形容成反制黑金的”天使救赎”;事实上,在”天使的呼唤”与”魔鬼的颤音”之间,恐怕只有一片民进党的如簧之舌在左右震动。
其实,民进党立场摇摆的事例并不止于要求把”议长”选举改为记名投票。它对涉及贪污事件的国民党人穷追猛打,但对党内最大的贪腐头子陈水扁的贪污丑闻却是噤若寒蝉;曾把ECFA抹黑为洪水猛兽,后来又说”概括承受”。可见,民进党是宽于待己、严于待人,为本党利益不辨是非,如此怎能获得岛内主流民意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