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五年地下情引发惨案 男子将情人砍成重伤

五年的情人关系,不愿放手,以死相逼,求死不成反起杀念。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小龙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小龙和被害人小玲于2008年相识,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均都有各自的家庭。即使是这样两人依旧选择在一起,这段情人的关系,一处便是五年。然而,五年过去,两人却总是因为小事争吵。2013年11月,两人争吵要分手,小龙不甘心结束这段婚外情,11月19日,小龙来到位于刘桥某工人村小玲的家中理论,小玲表示一定要结束这段地下情,二人争吵起来。

小龙见小玲态度坚定,从口袋里拿出一瓶”百草枯”说:”你要是跟我分手,我就死在你面前!”小玲不屑地回答:”你就是死,到一边死去,别死在我家里,再说,你就是在我面前喝下药,我还是不会再跟你在一起!”小龙听到这话情绪异常激动,威胁小玲说:”你要是这么说我就砍死你全家,咱谁都别想好过。”情绪激动的小龙话音刚落,便冲进小玲家厨房拿出菜刀,出来就朝小玲的头部砍去。

当时,除了小玲外,小玲的两个孩子也在家,被砍的小玲见此情况,用身体护着孩子逃出去,并让孩子找人来救自己。小龙一边砍一边说:”叫你不跟我在一起,叫你要跟我分手!”小玲苦苦哀求:”求求你,放了我吧。”小龙不理睬,持刀猛砍小玲的头部,小玲用手去挡,又被砍伤手部。一会,小玲邻居赶来,看到小玲已被砍得满头是血,整个脸都被血覆盖了,手上、地上都是血。邻居要求小龙放下刀,小龙说:”你干啥的,赶紧走,不走我马上砍你。”邻居说:”你赶快收手吧,她家孩子喊人去了!”随后,又赶来了几个邻居,小龙见此情景,又看看躺在地上的小玲也已昏死过去,便逃离了现场。

另查明,案发后,小玲被及时送到医院抢救,并转至几家医院救治,后脱离生命危险。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小龙未能冷静处理与他人的感情,到小玲家中与其发生争吵后,不计后果持菜刀朝小玲头部砍击二十余刀,致小玲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小龙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小龙的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造成小玲死亡的后果,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淮北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