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侨教师奖励申请开始

台湾侨务委员会为奖励海外侨民学校教师长期奉献教育工作,于中华民国104年继续办理海外教师奖励事宜,凡任教年资届满10年、20年、30年、40年或50年,符合奖励标准之侨校教师,均可向橙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续行试办年资满15年以上未达20年、年资满25年以上未满30年、年资满35年以上未达40年及年资满45年以上未达50年退休教师奖励事宜。
申请时须(1)填写申请表,(2)附二年内二吋正面半身近照一张,(3)由任教学校出具之证明文件,注明任教起讫年、月及服务年资(任教期间之计算至103年12月底止),(4)服务成绩优良之证明等,经任教学校核可推荐,截止日期为3月15日。

符合资格有意申请者,橙县、圣地亚哥及亚历桑纳州地区请洽橙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电话714-754-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