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让“媒体反腐”修成正果?

原标题:郭元鹏:何不让”媒体反腐”修成正果?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三个作用’,即暗访曝光的威慑作用,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惩恶扬善的警示引导作用,弘扬廉荣贪耻价值理念的教育感染作用。”在中共广东省纪委日前举行的党风廉政新闻宣传暨作风暗访工作座谈会,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如是说。(2月2日《新华网》)

随着反腐倡廉的深入推进,一批贪官污吏落马了,一批腐败分子倒下了。但是,面对”腐败依然在路上”,我们理应给反腐倡廉开辟更多战场。无疑,新闻媒体就是一支新生力量。笔者认为,让新闻媒体成为反腐倡廉正规部队有着很多好处。

记者无处不在。与纪检干部相比,记者的这支队伍更为庞大,他们经常深入基层,他们更加了解真实情况。在接触百姓中,他们可以收集线索。在接触官员中,他们可以发现问题。如果赋予新闻记者更多的监督权力,就会更好发挥他们的作用。当一个个腐败线索,当一个个社会问题,可以在媒体言无不尽的时候,新闻媒体就会成为不小的反腐力量。

曝光最有威力。不敢说,所有曝光都能起到作用,但是可以说凡是媒体较真的时候,大多数问题都还是是可以得到解决的。这不仅可以将腐败问题暴露出来,最大的好处还在于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有理有据的分析,就是最好的反腐教材。当媒体的曝光权被支持的时候,基层官员就会有所畏惧。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势必就会收起嚣张的老虎尾巴。而且,媒体曝光的事件更容易引起关注。

减少非法渠道。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网络反腐成了双刃剑。由于正规媒体的舆论监督受到了一定制约,很多市民有了线索总喜欢去发帖。这就出现了删帖产业。一些原本有问题的官员,可以花钱消灾了。一些没有问题的官员却因为不愿花钱删帖,成为攻击的对象。这是因为网络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正是基于对于网络乱象的认知,我们近期加强了网络的管理。如果,能赋予新闻主流媒体更多监督权,这无疑是堵塞非法渠道最好的办法。

当然,新闻媒体监督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公平的来说,新闻媒体这支队伍里害群之马还是少见的。大多数新闻从业人员都具有正义感和责任感。让这支队伍来履行反腐倡廉义务,无疑是可信的。而且,往往他们发现的线索更权威。

说到这里,笔者想举一个例子。

去年的时候,徐州市委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赋予了媒体更多的监督权。最为珍贵的是,徐州市委还要求所有单位不准”谢绝采访”,不准”视而不见”,凡是媒体曝光的问题,必须要在七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除此之外,徐州报业传媒集团的三家报纸和徐州广电集团的两家媒体还与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建立了联动机制,所有媒体曝光都在刊发后报送信息。结果,通过这种形式,去年解决不作为问题100多件,并且一批问题官员进入司法程序。

这几年媒体反腐的成果是显著的,媒体的监督其实是帮忙而不是添乱。新闻媒体理应成为反腐战线的”正规部队”。我们何不给新闻媒体反腐一个修成正果的机会。当然,这需要制度的护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