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最大污染环境案宣判

(华联社综合报道)湖北省最大污染环境入刑案日前在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案14名被告人获刑,6家排污企业被判罚金,此前已有7名涉案官员因此案获刑。至此,这起导致49名村民中毒的砷污染案件已有21人获刑。
 
据了解,此案系湖北省最大的污染环境入刑案,也是全国首例通过气体排放污染环境致多人中毒案。2008年~2013年期间,金宝矿业、银源环保、力拓工贸、莲花矿业、鑫旺矿业、星火有色金属等6家企业在阳新县大王镇、太子镇范围内从事冰铜、冰镍冶炼。长期非法生产,排放含砷的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导致黄石市大王镇10个行政村的49名村民砷中毒,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去年12月,黄石市下陆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审理。
 
下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阳新县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阳新银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被告人李某牛等14人长期冶炼冰铜,超标排放砷污染物,致大王镇10个村的49名村民砷中毒,造成了86万余元的直接财产损失,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其中被告人李某牛、李某峥、柯某和,被告单位阳新县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阳新银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还犯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法院以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阳新县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单位罚金人民币35万元~5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牛等3人有期徒刑两年至五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35万元。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大冶市力拓工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罚金人民币5万元~20万元;判处被告人曹某安等11人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六个月至两年,并处或单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