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士能否合法来美生子?

(以下资料为加州邓洪律师依照美国相关法例整理而成,并不构成法律建议或律师客户关系,引用就注明出处)

答案是: 外国人士是可以合法地申请来美寻求申请医疗服务的非移民签证。美国并没有特别的签证来作为医疗服务之用,而将此类签证归属B1/B2 类签证。

第一 在海外申请非移民签证的程序
外国人士可以申请商务签证(B-1), 或旅游观光探亲签证(B-2)或两者兼可的B1/B2 签证。要申请此类签证,申请者必须递交DS-160 申请表, 并在海外的美领事馆预约面谈。
申请签证者必须向签证领事证实自己没有移民倾向。领事官员会先假定申请人有移民倾向,申请人必须提供自己与原居地的关系,如就业,财产,家人情况等资料,来证实自己不可能放弃原住地的一切而留在美国。
此外,领事官员还可能要求访美行程的目的,访美行程的日程表,以及能证实申请人有经济能力支付这些费用的财力证明。

要获取到签证,申请者还必须证实,他们来到美国后,不会成为美国政府的负担(Public Charge). 领事官员考虑的因素包括申请者的年龄,健康状况,婚姻状况,职业,经济能力,教育程度等。因为美国的医疗费用比其它国家贵很多,领事官员在考虑申请者是否会成为美国政府负担时,会考虑到申请者到美国后是否会要求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地方政府提供的医疗服务。
因而,在审理来美要求医疗服务的B-1/B-2签证时,申请者在面谈时必须向领事官员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会成为美国政府的负担。

第二 入境时美国海关边防官员可拒绝外国人士入境
在美国海关及边防署(CBP)的官方网站就有关就外国孕妇是否会被允许入境一事的官方政策是:在决定是否允许外国人士入境时,CBP 人员将考虑到婴儿的预产期,以及孕妇计划的留美时间,此外,他们还将要求产妇提供证明,证实自己有足够的保险来支付所有的医疗开支,并且会如期离开美国。如果证实外国人士没有足够的医疗保险来支付所有预见以及意外的医疗开支,CBP 官员可以拒绝外国人士的入境。

第三, 申请签证时美国领事官员要看的文件
外国人士要申请非移民签证入美来寻求医疗服务,美国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者提供以下这些证明:

(a) 申请者或其家人愿意支付全部开支的担保证明,并且证实保证人经济能力的相关证明;
(b) 申请者本人或担保人的所有财力经济证明;
(c) 申请者掌控的资源,足以满足所有的开支;
(d)美方的医疗机构证明,证实申请者所有的医疗费用将会由医院方承担;
(e)如有随同家人,申请者必须提供所有人员的开支,行程以及开支的承担人及其财务能力

第四 入境时海关边防官员要看的资料
获取到非移民签证,并非能保证外国人士能顺利入境。是否允许持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士入境,最终决定权在海关边防署(CBP)的官员手上。如果CBP官员认为外国人士有可能成为美国政府负担(即美国政府部门可能会因为外国人士没有医疗保险而必须提供医疗服务),CBP 官员可以拒绝外国人士的入境。他们会考虑到以下这些因素:
(a) 婴儿的预产期;
(b) 外国人士在美国预计的停留时间;
(c) 外国人士是否有足够的医疗保险来支付所有预计及意外的医疗费用;
(d) 外国人士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所有旅程的费用;
(e) 外国人士是否有意图返回原来的国家。
CBP 官员除上述因素外,他们在决定是否让外国人士入境时还将考虑到外国人士的诚实度,包括申请签证,入境表CBP 6059B, 海关申报表等资料是否属实。如果CBP 官员认为外国人士提供不实资料,或者没有足够的医疗保险或经济能力来支付所有的医疗开支,他们可以拒绝外国人士的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