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社讯)12月2日发生在圣伯纳迪迪诺的枪击案,把禁枪问题再次推向社会舆论的焦点。虽然奥巴马总统再次提枪支管制,但联邦众议院议长Paul Ryan在枪击案后表示,若美国未经立法程序就列出禁止买枪名单,是剥夺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行为,枪击案案情未明前,国会不宜急着做出侵犯民权的立法。多位华裔律师也认为,基于宪法第2修正案,让美国在联邦层面制定禁枪法律难度很大,特别是枪支管制议题已经成为美国两党政治斗争的话题之一,这就让全国禁枪法案通过难上加难。
律师邓洪表示,每次枪击案灾难发生都会人提议禁枪,但是每次只是谈谈而已。需要面对的现实是,参众两院由共和党控制,总统是民主党的要求禁枪,但共和党尊重持枪人的权利。美国宪法第2修正案之下,除了军队和警察有枪外,民众也可以有枪。统计显示,美国民众拥有2亿多支枪,46%的美国民众手上有枪。
邓洪说,美国全国最大的枪支团体美国步枪协会,不仅人员众多,与政界也有深厚联系并且有影响力,老布什和小布什都是这个协会的会员。从传统上看,共和党对禁枪一直持反对态度,认为民众有权有枪。但里根被刺后,共和党曾通过一个联邦禁枪法案,但是20年后这个法案没有继续延续下去,导致现在美国没有一个联邦层面上的禁枪法案。华盛顿市曾通过了禁枪法律,但是2年前被最高法院裁决是违宪的,再度肯定民众持枪的权利,很多人对此也表示支持。
邓洪表示,这次枪击案发生后,纽约郡警局局长就说他鼓励民众持枪,因为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可以反击。美国司法界对民众持枪直有很大的分歧,但他认为最大的问题是枪支问题成为两党争论的一个重大议题,民主党赞成在联邦层次禁枪;共和党是绝对反对的。目前共和党控制参众两院的多数票,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民主党全力推动枪支管控,但任何联邦层面的枪支管控法案是很难通过的。
律师郑博仁说,这次枪击暴力事件再度将枪支管制推至公众焦点,事实上圣伯纳迪诺枪击案的当天,美国还发生了一起枪击案,这次枪击案也是今年以来的第355起恶性枪击事件,事态不容忽视。枪械暴力是美国社会重大的公共议题之一,特别是在城市地区,枪枝暴力对美国人来说已相当常见。而枪枝暴力引发的重大事件,也时常引发对枪枝政策的辩论。在美国,枪枝暴力与大多数凶杀案既超过一半以上的自杀案有关。
郑博仁表示,枪枝管理政策受到美国宪法第2修正案的强烈影响,该法案禁止侵犯“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拥枪权倡导者一般鼓励大众捍卫宪法第2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而全面枪支管制就意味着修宪,而修宪就要获得两院绝大多数议员以及大部分州的支持,但目前美国44个州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持枪权利,因此美国的枪支管制运动很难取得联邦层面上的胜利。
郑博仁认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虽强调拥有枪枝乃人民的权利,却不否定基于公益性的理由对某些人如犯罪者或精神疾病者等拥枪的权利进行限制,但界限在何处有相当的模糊性。各州所有对于枪枝管制的立法在受到争议的时候,肯定会受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严格审查,基于这种情况,美国枪枝泛滥的问题肯定将继续存在。另外,枪支自由为美国自由精神的象征,代表了美国狩猎精神所衍出的自我保护、反抗压迫精神;加上美国枪支协会的游说团体在华府拥有强大的影响力,这让更严格的枪支管制法案在全国推行难上加难。
律师刘龙珠表示,宪法第2正案的立法本质是防止政府的专制,否则老百姓可以通过手中的武器推翻暴政。立法本意是保障人民的权利,但是在目前的民主选举、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的制度下,人民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的和平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所以不需要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政府,因此就没有必要有太多拥有枪支的权利,因为负面效果太大。连美国总统奥巴马都承认,美国目前是枪击案最严重的国家。他认为:时过境迁,宪法第二修正案应该受到限制、甚至废除。
刘龙珠说,这起枪击案再次提醒我们枪支管制迫在眉睫。加州州议会提出的“限制枪支使用提案(SB347)”,旨在扩大枪支管制范围,将十年禁止持枪的规定从暴力性轻罪扩大至无牌照使用手枪、售卖弹药给21岁以下未成年人、携带弹药进入学习范围以及枪支偷窃等,这应当得倒重视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