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为免于被无辜调查或起诉,反对DHS提案!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最近提交了一项涉及公民隐私权的法则提案。提案中建议,以后但凡事涉“国家内部威胁调查计划”(National Insider Threat Program),DHS在刑事、民事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均可享有豁免《隐私权法》(Privacy Act)的限制权。(http://1.usa.gov/1QuPpom)

如果这项法则提案被通过,华裔的境况会更加雪上加霜。针对DHS这一举动,我们应该坚决反对!

这一提案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2010年,总统推动美国政府迅速实施了“国家内部威胁调查计划”。根据这项计划,所有拥有安全系统和机密信息的联邦部门和机构,都须建立内部威胁检测和预防方案。“内部威胁”包括:间谍或有间谍企图的人;颠覆行为、破坏事件或其他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未经授权的使用或盗取系统信息;未经授权的泄露机密、专有信息或技术;以及其他潜在的内部威胁(未做具体阐明)。

谁是内部威胁者?

 “内部威胁”牵连甚广——包括现任/前任联邦雇员和承包商、可访问安全系统和机密信息的人员、以及有权访问相关设备和信息的个人都在此列。不仅如此,DHS在文件中指出(http://1.usa.gov/1paWlRl),就连被调查者的家属和亲属、与被调查者有过来往的个人、以及证人或者其他提供相关信息的人都属于这个范畴。也就是说,按照“国家内部威胁调查计划”的规定,将会有数以千万计的人被列为调查对象!

什么是“安全系统和机密信息”?

根本难以揣测!因为政府对此并没有统一的认知和规定。举例来说,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说法,某些统计数据是要保密的——比如正在进行中的经济间谍调查案件的总数。然而事实却是另一番状况:往往在一家政府机构被认定为是机密的信息,在另一家政府机构里却是公开的。不只如此,某些已经公开多年的信息,后来也可以毫无缘由的被改成机密信息。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事关多位前国务卿的“邮件门”事件就属此例。

“国家内部威胁调查计划” 究竟收集和记载了什么?

根据DHS描述,“国家内部威胁调查计划”系统记录的种种数据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公民,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和生物特征数据、种族和民族信息、信件和电子邮件、社交媒体账户、计算机活动日志、以及旅行记录和对外交往信息,还有那些个人被举报的已知或可疑的内部威胁信息。

特别是后者,美国政府在执行“国家内部威胁计划”中一直要求“联邦雇员密切关注自己的同事,并告诫各级领导惩罚那些未及时举报嫌疑人的雇员” (http://bit.ly/1i3VTzA)。据其他人士观察回忆,在美苏冷战期间,政府就曾利用不实信息肆意调查苏联和红色间谍,然而并无成效。过程中,数百位对政府忠诚的工作人员遭受无端调查,特别是东欧来源人士,并因此毁掉了许多人的职业生涯 (http://bit.ly/1MLfTj9) 。一名美国参议员就曾用同类手法,在毫无证据事实情况下,随意加上颠覆或叛国罪名来排斥迫害任何“非美国”人士,这种行为在今天被称为“麦卡锡主义”。

1974年施行的《隐私权法》为管理政府收集、维护、使用或传播公民的个人记录等行为提供了清晰的限制准则。除了统计或施法的特殊需要,《隐私权法》一直致力于防范公民隐私的误用,保障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哪怕只是政府机构之间分享信息,都必须要求个人签署书面同意,并且公民有权利访问查看自己的联邦记录。

DHS之前一直在“国家内部威胁调查计划”下收集和管理个人数据。此次DHS递交提案,建议以后在涉及刑事、民事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不再受到《隐私权法》的限制。如果提案通过,那么DHS——对泄露个人隐私不再承担责任、拒绝个人查看访问自己的个人记录、收集并保留与调查无关和不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且没有任何通知!

案例:美藉华人科学家陈霞芬被联邦调查局起诉

陈霞芬是位美国公民,也是一名联邦雇员。作为一名水文工作者,她是位模范并屡获殊荣。她在国家气象局工作多年,直到一位在美国陆军工程兵团的同事暗中指认她是“中国公民”,并声称她“试图访问机密信息”。实际上,这些信息都是公开的(http://bit.ly/1mr5khn,第7页)。

2014年10月,陈霞芬被逮捕和起诉,她被指控为帮中国从事间谍活动。因为没有可靠证据,2015年3月,案件开庭前,政府撤消所有指控。

不知是否巧合,指控陈霞芬的同事后来被提升进入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气象局是其下属部门。另一方面,在被联邦法院宣告无罪后,陈霞芬却无法回到她原单位继续工作,而且还被停职。祸不单行,2015年9月,因为同样莫须有的理由,美国气象局开始解除陈霞芬职务的程序。对此陈霞芬提起上诉,六个月了,事情结果仍然悬而未决。

此事一经曝光,群议沸沸扬扬!尽管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国会议员随后发声质询,此外,诺贝尔奖获得者、众多社区和专业机构也组织了一系列的请愿活动 (http://bit.ly/AAProfiling),但政府至今仍然拒绝给一个明确的解释,也没有为其行为进行道歉。

呼吁:坚决反对DHS法则提案!

陈霞芬的遭遇绝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

种族歧视已存在于美国很长一段历史中,一直没有消失。就目前来看,政府一直热衷于调查“内部威胁”,对他们来说,保护一些无辜者似乎只是次要的。如果一直缺乏问责机制,那么就会造成急于判断的冲动行为和不计后果的权力滥用。

对此,美国科学家联合会已就国土安全部(DHS)的提案提交了意见。意见指出,在不利情况下,被告个人至少应获悉对其不利的简要信息和档案,并有权利通过正当程序对指控进行申诉。

总而言之,DHS这项法则提案一旦被通过,那么——

● 数千万美国人可能成为“国家内部威胁计划”下的“内部威胁”;

●大量涉及到每个公民的数据与信息将会被收集,这些信息可能不准确、不可信,甚至会被篡改;

● 基于误解、非法貌相以及使用不可靠的信息数据,调查会受到多种人为失误的影响;

● 目前的联邦保障制度已然失效,有缺陷的调查过程将会造成错误的指控;

● 没有系统性、客观的第三方监测问责机制来防止权力的误用和滥用。

目前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的这项法则提案给大量美国公民带来了很大的风险。无辜公民将会被诬告,他们会受到不公正并具伤害性的调查和起诉,而且无从求助。在今天动荡的政治环境下,传统的美国价值观在受到质疑甚至反驳,这些风险将变得更大。

因此在目前形势下,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的这项法则提案应该被拒绝!

美国百人会关于DHS最新隐私权提案的提议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近日就隐私权法提交了一项新提案(提案名:DHS/ ALL–038,内部威胁项目记录系统;案卷号:DHS-2015-0050)。针对该项提案,美国华裔组织“百人会”发表了相关评论——

“《隐私权法》自颁布实施以来,旨在为了防止政府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之后,对其进行误用和滥用。然而,此次DHS在提案中要求——以后但凡涉及“内部威胁项目”,DHS在行动中可享有更多豁免《隐私权法》的限制权。其中包括:对泄露个人隐私不再承担责任、拒绝公民查看访问自己的个人记录、收集并保留与调查无关和不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且没有任何通知!

多年以来,百人会一直坚定不移地拥护着法律的贯彻和实施。此次,针对DHS涉及《隐私权法》的提案我们表示担忧:它赋予DHS的执法权限太大了!因此,针对那些在DHS行动中可能会牵涉到的无辜人群,我们需要一套必要的预防和保障机制。

在美国历史上,亚裔一直承受着各种难以想象的歧视,比如《排华法案》。除此之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人口普查数据就曾被用来识别、募集和拘捕日裔美国人——虽然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http://bit.ly/1OjSHxC)。近代以来,过分试图去捍卫本土利益的思潮已经渐渐逾越了法律的界限。曾有位华裔联邦承包商遭受带有偏见性的调查,事情水落石出之后,主审此案的法官在最后审判时不得不为其承受的不公起诉与待遇做出道歉;另一位华裔联邦雇员也因一些不可靠的证据遭遇不当指控,一切亦仅仅因为其出身“有问题”。虽然政府后来撤销了指控,但这一切已经对她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政府的这些行径不仅仅毁了他们的职业生涯,毁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的财务安全,也粉碎了他们的梦想。

今天,数十万计的亚裔美国人作为联邦雇员或承包商,在兢兢业业、引以为荣的为国家做着贡献。然而,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基于其立场所提出的这项提案,却给大量美国公民带来了很大的风险。无辜公民将会因DHS私下的误解、偏见或偏执行为被诬告,他们会受到不公正并具伤害性的调查和起诉,而且无从求助。

因此百人会建议,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的这项提案需要做出修改,至少应满足以下几点:

● 个人应该可以随时提出要求,并且至少可以查看自己安全文件的概要;

● 作为正当程序的一部分,当被调查或被指控时,个人可获准查看自己全部的安全文件;

● 当确认清白后,无关的、不准确的记录必须及时从个人记录中清除;

●  公用的统计概要信息需要对外公布,用以追踪、监测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态势和动向;

● 建立第三方监测机制,对固有政策及相关做法进行定期审查。”

谢谢您对我们这份提议的关注与支持!

by Herman Li

Acting Chair

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点击http://1.usa.gov/1QuPpom ,个人或组织均可在线提交对美国国土安全部法则提案的意见和建议!在线提议截止于2016年3月28日,我们需要联合起来,发出自己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