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爆炸起火 ,美國消費者狀告中國制造商

(美洲华联社洛杉矶讯)两名加州消费者在加州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指控来自深圳等地制造的电子烟生产厂家,以及美国的零售商和批发商要为电子烟中的锂离子电池爆炸而造成的严重烧伤事件承担责任。

在中国发明的电子烟被宣传成传统香烟更安全以及更健康的替代品,几年前开始大规模进入美国市场,到目前为止,美国电子烟全年销售额已起二十五亿美元,其中九成以上的电子烟产品均来自中国。在过去几年间,美国立法机构对电子烟这项新产品并没有管理,从而出现市场产品良莠不齐,劣质产品泛滥,在出现多宗电子烟爆炸伤人事件后,美国食品药物管理署在今年六月份在电子烟进入美国市场九年后才开始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规定,加州政府在今年才通过法律将电子烟归类为普通香烟来管理。

因为电子烟使用锂离子电池并且电子烟内有加热元件而容易出现爆炸问题,美国交通部已禁止乘客在飞机上使用电子烟。不过,许多中国电子烟制造商并没有在产品设计以及安全上作出任何改良,从而电子香烟爆炸着火事故仍不断发生。

提出诉讼的两名消费者都是将电子烟放在裤袋上,在走路时电子烟突然爆炸而起火,因为使用者衣服起火而灼伤到他们的大腿。 

在事故发生后,经销商,批发商以及制造商并没有马上展开调查或者召回他们的产品,从而可能造成更多的消费者受伤。

过去十九年处理过许多产品责任案件的邓洪律师表示, 美国法律对产品的责任有严格的要求,除了制造商要为自己的产品安全负责外,进口商,批发商以及经销商这些销售链都要为产品的安全负责任。因而,COSTCO, WALMART 等销售渠道一定会要求制造商以及进口商要为其产品购买产品责任保险才会让产品上架,而一旦发现产品发生问题,他们会马上要求召回产品,在调查清楚前不会让这些出现问题的产品上架。因而,从事电子烟的业者,不管是制造商,或者是进口商和零售商,都应购买足够的产品责任保险。

对于消费者而言,邓洪律师表示,如果因为使用这些电子烟产品而受伤,除可以向制造商,进口商以及零售商要求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外,还可以要求精神痛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