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北省委书纪周本顺因受贿罪被判刑15年

(美洲华联社讯)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周三宣布,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人民币;对周本顺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刊登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的宣判称,2000年7月至2015年间周本顺在担任中共邵阳市委书记,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催收工程款、消防项目审批、银行贷款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家人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1万余元。

1953年生的周本顺是湖南漵浦人。2015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是十八大后首名被查的现任省委书记,也是第五位落马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以及河北省委常委会第三名落马的成员。周本顺之前落马的五名本届中央委员分别是令计划、杨金山、李东生、蒋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