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洛杉矶报道)经过一天半时间的审议,洛杉矶县警局前局长李贝卡被一个联邦陪审团认定有罪。这是由8男、4女组成的陪审团在洛杉矶联邦法院对李贝卡案审理2周后做出的决定。李贝卡被认定有罪的罪名包括阴谋阻挠、在腐败案调查中做虚假陈述和在男子中心监狱过度使用武力。
庭审后李贝卡接受媒体采访(来自网络)
对李贝卡的指控源于2011年对洛杉矶县中心监狱虐囚案件的调查。检方证明,李贝卡通过隐藏在监狱内部的犯罪嫌疑人来阻挠调查。在审判期间,有10多人作证,其中大部分证人被起诉。
这次是对李贝卡涉嫌监狱腐败案的第2次审判。在去年7月份的第一次审判中,李贝卡承认向调查人员作出虚假陈述,同意提出服刑6个月监禁的请求,但地方法院法官拒绝了认罪协议,说6个月的判决太轻。
南加州知名出庭审判律师郑博仁在当天表示,他会积极为李贝卡寻求“总统赦免权”。他认为, 自1998年底至2014年初担任洛县警局局长、人称华人女婿的李贝卡,长期服务社区,在促进少数族裔社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上成绩显着,深受少数族裔,特别是亚裔族群民众的支持。
郑博仁(中)和李贝卡及夫人成明萃(郑博仁提供)
对于美国的“总统赦免权”,郑博仁解释说,赦免权是美国总统的一项重要的专有权限,不受任何机构的干涉和限制,而且适用于在美国所有法院被判有罪的人。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第二条、第二款,美国总统是合众国及陆海军的总司令,并在各州民团奉召为合众国执行任务的担任统帅 ; 他可以要求每个行政部门的主管官员提出有关他们职务的任何事件的书面意见,除了弹劫案之外,他有权对于违犯合众国法律者颁赐缓刑和特赦。
但是,根据法律,总统只能赦免触犯联邦法律的人,而州法触犯者的赦免权归州长所有。
美国总统的赦免分为两种,也就是一般赦免和特殊赦免。一般赦免又称为“大赦”,没有特定对象,赦免的客体是罪名和刑罚,所以在判决的前后都可进行。特殊赦免也叫做“特赦”,必须指定对象,赦免的客体是刑罚,因此必须在宣告罪名并判处刑罚之后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