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上诉法庭维持一项有关反温室气体计划原判

 【美洲华联社讯】路透社4月7日报道,美国加州一个上诉法庭对加州反温室气体计划作出判决,并维持原判,认为这项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制度没有增加非法税收。报道说,这一裁决消除了人们围绕所谓的“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的疑虑。

  据报道,加利福尼亚州商会和其他组织曾提出了两项针对反污染计划的诉讼。这项反污染计划要求大规模温室气体生产者要么降低排放量,要么从加州或其他州购买污染许可。这一制度被称为“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因为它对该州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上限作出了限制,但允许制造污染者购买污染许可。

  该诉讼案件中的被告是美国加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曾在2013年在萨克拉门托州的地方法院审理中胜诉。但之后,原告加利福尼亚州商会和其他组织提出上诉,他们称,这些机构在制定减排和买卖温室气体排放许可方面的权限,超越了当时的州长阿诺德•施瓦辛格所授予给他们的限度。 

  原告还指控,购买污染许可的费用是变相增加了税收。

  不过,在4月6日的裁决中,加州第三上诉地区法院驳回了上述诉讼请求。三名法官组成的庭审团以2:1的比例认为,立法机关明确表示授予空气资源委员会设立该项制度的权利,并在后续立法中提供了详细说明执行方法,以示支持。 

  上诉法庭的判决还认为,这项计划所涉及的费用并不等同于税收,部分原因是公司和投资者是自愿购买污染许可的,但如果是税收的话纳税者是不会自愿缴税的。上诉法庭的裁决还表示,纳税人不会通过缴费获取任何利益,但是污染许可买卖者却的确会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