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麻合法化 新移民涉足“大麻创业”一定要搞懂相关法律

【美洲华联社洛杉矶报道】随着加州关于娱乐性大麻合法化提案(64号提案)公投的通过,近来不少新移民也把投资目光聚焦在了从事“合法种植大麻”的生意上。郑博仁律师表示,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华人朋友要弄清楚在加州种植贩卖大麻有什么具体规定?去年2016年11月8日加州选民以57%对43%通过的64号提案(又被称为“大麻成人使用法案,AUMA)究竟修改了加州哪些现行大麻法律?

根据郑博仁的介绍,64号提案的内容包括:

(1)将携带或使用大麻不超过一盎司(或8克浓缩物)的行为合法化,并允许年满21岁成人每人可种植栽培6株大麻植物以自用。 

(2)无论重罪或轻罪,一概减轻了大多数有关非法种植,销售,携带和使用大麻的刑罚,但就不包括重复犯罪、涉嫌暴力行为或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3)允许有前科的罪犯遵循64号提案的修改规定,申请修改其犯罪记录。

(4)从2018年1月1日开始,针对商用生产及成人用大麻的销售,建立注册监管系统。

(5)针对医用大麻及成人用大麻征收每盎司$ 9.25的生产税,以及额外针对零售大麻15%的特许权税, 2018年1月1日生效。

(6)免除持有州府许可证的医用大麻的“患者”缴纳现有的7.25%+的销售税,即日起实施。

(7)2017年1月1日起,工业大麻的农业生产将变为合法。

与此同时,64号提案禁止(1)在任何“公共场所”或驾驶时使用大麻;(2)在校园内携带大麻;(3)在驾驶或乘坐机动车辆时,携带没有密封的装有大麻的容器。

作为为数不多提供华裔社区关于投资大麻法律服务的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加州出庭审判律师郑博仁表示,唯有注册供应商才被允许大麻的商业销售、种植及生产;以贩卖为目的的任何非法销售、运输、生产、种植或携带均会被处以轻罪,而在特殊情况下或三次重复犯罪者将面临更重的重罪刑罚。 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被监禁,但可以通过毒品教育和社区服务的形式接受惩罚。

出庭审判律师郑博仁还表示,64号提案在联邦管辖地不被适用,比如在国家公园内携带大麻仍属非法行为。大麻中含有的THC和CBD物质,仍属于美国《滥用物质管理法》(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中提及的非法一级管制药品(Schedule 1 Substance)。而联邦指控通常只用于大规模商业销售等较大案情。例如,当发现有上百株大麻的栽培。

从明年2018年开始,在当地政府与国家大麻控制局(DMC)的监管下,64号提案将允许有法规许可的商店出售成人使用大麻。在此期间,根据215提案和国家SB 420法案,医用大麻仍然在药房可供有加州医生证明的“患者”所用。

任何情况下,64号提案都不允许影响或限制215提案所授与大麻使用者现有的权利与保护。然而2018年开始,无论是医用还是成人用大麻,都将受到64号提案规定的新的州税的影响。

此外,截至2018年,现有的商业医疗大麻供应商将必须有按照由立法机关在2015年通过的《医疗大麻管制和安全法案》(MCRSA)规定的国家和地方的许可証。根据64号提案,商业销售和生产成人使用大麻将需要在相同机构,根据不同的监管分别注册许可。

国家大麻控制局DMC将全权负责针对监管及销售网点的注册工作,加州农业部门(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Food and Agriculture)将负责大麻种植方面的监管,加州公共卫生局(Dept. of Public Health)负责监督大麻的生产及测试,以及加州平税局(Board of Equalization)将负责有关大麻的税务征收。

大麻生意的组成

据了解,经营大麻生意通常分为投资者与种植者两部分。投资者提供资金,购买所需设备及种植场所的种种开销,而种植者则负责栽培大麻等的具体工作。收成卖出后再由投资人和种植者进行分成。

注意:非美国公民携带大麻需小心

非美国公民在通过美国机场时携带医用大麻一定要注意。虽然在像加州此类大麻合法的州,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TSA) 和当地警察一般对于在航空行李中携带的医用大麻都予以通融,但对于非美国公民却并非如此。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建议您应该随身携带您医生开出的医用大麻使用推荐信。有报告显示,有移民和海关执法部门(ICE)会要求当事人出事使用证明或询问当事人是否有使用医用大麻,并以此为由,根据他们违反《联邦滥用物质管理法》而将其驱逐出境。这其中就包括持有绿卡,有效签証以及其他还没有入籍或非美国出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