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讯】据安徽商报报道,合肥一群发短信的公司,从他人处购买了2万条学生信息。此后,该公司将这些信息贩卖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又相互交换。近日,检方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今年30岁的梁某某是安徽旭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据检方指控,梁某某与丈夫共同经营公司,主要从事短信群发业务。 2017年1月份一天,梁某某从他人处购买了2万条包含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家长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备经营所需。同年4月,安徽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文新学堂人员冯某联系梁某某,洽谈短信群发业务。得知此事后,便以9000元的价格从梁某某处购买该信息,同时购买10万条短信群发业务。
几日后,梁某某按照约定至文新学堂,以9000元的价格将上述2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冯某,相关信息涉及位于合肥的多所知名中小学的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联系方式等内容。
冯某和30岁的男子黄某某是培训机构的旧同事。今年4月,冯某至合肥文新学堂从事学生培训工作,黄某某至安徽某某教育文化有限公司合肥第一分公司积米思教育从事培训工作,两人为了各自培训学校的宣传和生源,约定信息共享。
此后,冯某将此前获取的学生信息中的15236条非法交换给黄某某,黄某某则将其持有的从他人处获取的3836条学生信息非法交换给冯某。今年5月11日,民警在合肥市桐城路积米思教育培训机构走访时,发现黄某某电脑内有数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被公安机关传唤后,他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
检方认为,梁某某、冯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向他人出售或者以交换的方式向他人提供,黄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以交换的方式向他人提供,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