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华回应美制裁:不存在窃取技术行为

【美洲华联社讯】北京时间11月3日,中国半导体厂商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晋华)回应遭遇美国制裁一事称,晋华公司始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存在窃取其他公司技术的行为。

福建晋华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美光公司把晋华的发展视为威胁,采取各种手段阻止、破坏晋华的发展。美方将晋华列入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并采取司法措施。对此,晋华公司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立即停止错误做法,便利和促进双方企业开展正常的贸易与合作。 

美国商务部10月29日发布公告宣布,以国家安全为由,将福建晋华列入无法从美国公司购买元件、软件和技术产品的实体名单,自次日起生效。 

对于禁售理由,美国商务部称,“福建晋华即将完成DRAM的量产,该技术可能源自美国,且将威胁到为美国军方提供此类芯片的供应商的生存。” 

美国商务部强调,福建晋华“带来了重大风险”,该公司参与的活动“违反了美国国家安全利益”。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0月30日回应此事称,中国政府一向要求本国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中国也一向要求外国政府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合理待遇,为中国企业赴有关国家或地区开展投资合作提供良好环境。

据介绍,福建晋华是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泉州和晋江市政府在2016年共同出资设立的存储芯片制造商,是中国“十三五”集成电路重大产能布局规划中的企业。

此前,福建晋华与中国台湾的联华电子达成技术合作,主要生产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 

美国商务部发出禁令后,为福建晋华提供完成DRAM技术开发的联电,也表态暂停为福建晋华提供研发活动。

有评论指出,此举将对晋华集成电路造成沉重打击,因该公司依赖美国技术从事自身生产。 

《中国经营报》报道称,受此禁令,福建晋华在生产线量产时间将受到影响。 

据悉,在美国商务部采取行动之前,美光科技公司于2017年12月在加州美国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福建晋华窃取技术。(文章来源:多维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