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台湾通过亚洲首部专法 同志结婚登记亮绿灯

【美洲华联社讯】争议许久的台湾同性婚姻法案,今日(5月17日)在立法院通过二读。台湾执政的民进党在立法院强力支持该草案,反对党国民党则有多数委员投下反对票。

根据台湾法律,二读通过当天下午六点前需执行三读程序,若无违宪等重大疏失,二读通过的法案都会获得最终批准。

参与同志运动20多年的平权运动者、“台湾同志咨询热线”理事喀飞告诉BBC中文,此专法虽“不完全令人满意但可接受”。

此专法的施行意味着从5月24日起,年满18岁的台湾同性伴侣便可依法登记结婚。但是,关于领养小孩以及跨国同志婚姻,包含大陆及港澳同志能否到台湾结婚的问题没有在此专法上完全采纳。

专法通过后台湾同性与异性婚姻伴侣权力义务异同

相同

年满18岁的同性配偶可以登记结婚,婚姻当事人可收养另一方的“亲生子女”,准用民法“继亲收养”规定。

同性配偶拥有合法财产继承权、医疗权,但同时也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相关权利义务。

同性伴侣一样要受到婚姻规范包含通奸罪、重婚罪。

不同

无法领养非亲生子女。

目前只能与同婚通过的国家公民结婚,大陆港澳伴侣也尚未纳入专法。

外界分析,蔡英文政府高调要求推动通过同性婚姻专法,赌上了自己及该党的政治生涯。亦有评论认为,蔡英文此次为清理战场,将缠绕她本人及该党已久的同性婚姻法案迅速解决,有利于她竞选下一届总统。

同志团体称此为历史性的一刻,除了感激蔡政府之外,并感谢30年来参与同志运动的每位支持者。但赞成与反对同婚的群体仍然存在明显意见分歧。

蔡英文力推同婚

台湾能不能成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亚洲第一,备受各方关注。今天有近4万名支持同婚的民众聚集在立法院周遭,声援在“国际不再恐同日”当天表决的台湾同婚法案。

与此同时,许多保守教会团体已陆续表达反对同婚法案之意见,并在媒体刊登广告,批评蔡英文政府不遵守去年台湾公投结果。保守团体认为,公投民意是创制权,高于大法官释宪决议。大批国民党立委则于立法院谴责民进党多年来处理同婚法案的拖延造成社会对立,认为在社会没有达成共识前不应该仓促通过。

执政党方面,总统蔡英文以及行政院长苏贞昌都在社交网络上表态支持该党提出的同婚法案,他们表示,台湾若通过此专法将有时代意义,将在东亚社会上立下民主里程碑。

台湾东海大学政治系副教授张峻豪解释,蔡英文之前身兼民进党主席与总统时,面临民进党理念与政策施政上的矛盾,严重顾此失彼。他举例说,如婚姻平权一案,民进党在该党人权理念以及施政上的反复矛盾,致使最后所有批评都指向蔡英文本人,并导致去年底地方选举及公投大败。

彭博社亦评论此次蔡英文高调表态同婚专法,对她个人以及民进党的政治前途有深远影响。蔡英文政府此举可谓是赌上大笔政治筹码。

根据台湾民意调查,40岁以下的多数台湾民众,支持同婚占绝大多数,40岁以上则反同婚者占多数。在政党支持度上,民意调查表示蔡英文支持者以40岁以下的族群及女性占大多数。

社会焦虑延续

挺同群体“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伴侣盟)之前批评称,同志群体近年来受资源庞大的反同教会团体霸凌。

专法今天通过之后,伴侣盟表示:“感谢执政党在艰困的局势下,坚定捍卫释宪成果,还给同性结婚自由,我们也感谢时代力量与部分投下同意票的国民党籍立委,让我们看到同志议题在台湾进入跨党派支持且更为成熟的新阶段。”

平权运动者、“台湾同志咨询热线”理事喀飞告诉BBC中文,参与同志运动20年,自己认为此专法虽“不完全令人满意但可接受”。他表示,同志权益在民法上应与异性恋婚姻相同。但台湾此次通过同志婚姻合法化,是30多年来同志平权团体及个人辛苦灌溉土壤,艰辛长成的果实。

台湾同志教会“同光教会”牧师黄国尧接受BBC中文访问说,性与家庭是基督教最敏感的议题之一,因此预计保守教会将继续反对同志权益及同志婚姻。但他对于同志未来仍感乐观,表示这是个缓慢但艰辛的成果。

反同团体则表示,公投案已经表示民意可以超越之前大法官释宪的决议。宗教团体“下一代幸福联盟”发表声明,认为此次专法将婚姻与一男一女的形式脱钩,违逆公投结果。

台湾同婚立法进程

同婚议题历经多年来同志团体游说社会及民意代表,终在2017年,台湾大法官释宪,要求立法院必须在2年内完成相关修法或制定专法,如果没有在今年5月23日达成同性婚姻的平等保护,同性伴侣将可根据《民法》规定结婚,拥有和异性伴侣相同的权力和义务。

2018年底,台湾公投反同婚意见胜出。

今日立法院表决涉及3个版本:蔡英文政府提出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以及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提出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民进党版本最终胜出。

3个法律版本差异存于双方关系及收养关系中。例如,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在民进党版本称为“同性婚姻”,赖士葆版是“同性家属”,而林岱桦版是“同性结合”。行政院草案规定同婚双方可“收养”另一人亲生子女,而其余2版本否定收养权,但可共同“监护”未成年子女。(文章来源: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