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的商店“经典时计”拒绝评论案件,暂时未知店铺会否派人到台湾取回赃物。
一名台湾籍男子涉嫌在10月初手持气枪打劫香港尖沙咀一家钟表店之后潜逃台湾,台湾寻求港府提供司法互助被港府拒绝,两地政府均连日发声明,隔空表达不满。这宗案件被港台媒体称为“台版陈同佳案”。
“陈同佳案”是引发香港持续超过半年的反修例纷争的起点。香港籍男子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死女友后逃返香港,因两地没有司法互助或《逃犯条例》而无法处理涉及案件,目前陈同佳仍然身在香港。
“台版陈同佳案”发生后,台湾对港府做法表示遗憾,认为这导致个案司法公义无法伸张,批评港府是以“没有司法互助”为借口或以政治考量来推卸责任。
港府则表示,已向台方提供制度所容许的材料,并批评台湾当局对香港政府作出“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尊重香港的法律制度、诋毁香港。
争议焦点到底是什么
根据台中地检署的新闻稿,当局在11月11日采取行动,拘捕林姓嫌犯,在搜查的多个场所授得270多万元新台币和劳力士名表等证物,由于担心嫌犯有逃亡和灭证风险,当局获准对他羁押。
台湾的检察官展开境外搜证,并经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透过大陆委员会,向香港特区政府请求司法互助。
台方称,请求是依照《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及国际刑事司法互助依法提出,希望取得林姓嫌犯在港犯案证据,包括一些闭路电视片段以及涉事受害人的书面证供,并希望请港府协助被害人,可以到台湾取回犯罪赃物。
翻查香港媒体的报道,在今年10月初,一名操英语的外籍男子在涉事钟表店亮枪抢劫,劫去两只分别价值60、70多万的名表。警方封锁现场时,有媒体拍到店外留下一支气枪。
BBC中文致电涉事钟表店“经典时计”查询时,店铺负责人表示没有资料可提供,拒绝接受访问,暂时未知该店会否派人到台湾取回赃物。
香港保安局12月21日回应称,香港没有法律与台湾当局进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香港警方已将案件列作抢劫案,如果疑犯愿意到香港自首,香港方面随时接受,不会有任何限制。
台湾法务部之后发声明回应,指港府从陈同佳案开始,就一再拒绝台湾司法互助,导致个案司法正义无法伸张,令人遗憾,敦促港府不应再以任何借口让犯罪者逍遥法外。
声明强调,台湾就所有跨境司法互助请求均提供协助积极办理,绝不以“没有司法互助”等任何借口或政治考量而推卸责任。
台中地检署亦称,这是台湾处理涉外案件的常例,不以受请求方与台湾签有司法互助协定或协议为前提,就算没有双边协议,各国也与台湾历来完成境外证的案例相当多,“香港政府有相关臆测及指摘,显有重大误解”。
台湾当局认为,林姓嫌犯是台湾人,所犯案件是台湾的刑法适用,目前法院已批准羁押林嫌,没有理由现在释放他自行到香港投案,认为这种做法不具任何可行性,台湾方面表示,会按既定侦查步骤继续调查,不受任何影响。
台湾强硬的回应触发港府发表更为强硬的措辞回应。
香港保安局23日晚表示,港方已就台方要求,提供制度所容许的材料,批评台湾当局对特区政府作出“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尊重香港的法律制度、诋毁香港”。
保安局声明指,港方尊重台湾的法律制度,亦希望台方同样尊重香港的法律制度。特区政府没有主动批评台方,但台湾当局屡次出言诋毁特区,把香港的制度规限恶意说成“借口”,“专横无理”,不尊重香港的法律制度,港方不能接受。特区政府敦促台方停止这些政治操作,停止消费法治。
“台版陈同佳案”
台港媒体均把这宗抢劫案与触发《逃犯条例》争议的“陈同佳案”作比较,同样是暴露了两地没有司法互助下所产生的问题。
香港人陈同佳赴台湾时杀死女友逃返香港,港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令香港与大陆、台湾等地也能移交嫌犯,但有关修例触发香港大规模持续抗议,最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撤回方案。
香港当局以没有证据为由表示无法处理陈同佳涉嫌杀人的罪名,香港法院只能够审理他的洗钱罪名。
陈同佳今年10月表示愿意赴台自首接受审讯,台湾陆委会曾一度表示,要港府与台方司法会作,交予完整罪证才让陈同佳入境,而且陈同佳不能说是“自首”,只可以是“投案”。
陈同佳申请网上签证入境台湾被拒。台港两地就如何处理案件展开骂战,台湾政府认为,陈同佳投案是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安排,刻意矮化台湾主权,香港政府则反驳台湾不接收陈同佳是台湾的责任。
台湾蓝营亦以此案抨击蔡英文政府,指这是“政治凌驾法治”,台湾不处理案件是“漠视遇害者家属”和“无法伸张正义”。
台湾内政部后来表示,并没有拒绝陈同佳入境,只是因为他是通缉犯,不能够申请观光或商务签证,要到柜位申请签证,事件后来没有后续,陈同佳在亲中牧师管浩鸣安排下一直留在香港。
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荣誉讲师袁弥昌接受香港媒体访问时表示,事件早已脱离司法争议,变成政治问题,如果蔡英文连任总统,可能会借着两地司法互助不果,而更有理据去提出修改《香港澳门关系条例》。
台湾的《香港澳门关系条例》,让台湾在经贸、出入境事宜方面把港澳地区视作与中国大陆不一样的制度。
近期台湾有声音表示,要修改有关条例,其中陆委会方面曾明确表示,希望规管台湾政府官员、县市长、国安人员等赴港澳地区,需要参照到中国大陆的审查机制。
另一方面,一些支持香港的人士则促请在条例加入“人权审查”机制,阻止打压示威的官员及警察前往台湾,以及放宽港人以人权为由申请在台湾居留。(文章来源: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