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纳税人的权利:最终确定权

【美洲华联社10月16日洛杉矶讯】与美国国税局互动的纳税人拥有最终确定权。这项权利适用于正在接受审计的纳税人。这些纳税人有权知道国税局何时完成审计。这是十项基本权利之一,统称为纳税人权利法案。

以下是纳税人在审计过程中,应该了解他们的最终确定权:

· 纳税人有权知道:

o 他们质疑国税局立场的最长时限。

o 美国国税局审计特定纳税年度或收取税款的最长时限。

o 国税局何时完成审计。

· 从纳税人提交纳税申报表之日起,美国国税局通常有三年时间来评估该纳税年度的任何额外税款。

· 三年规则有一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包括纳税人未能在特定年份提交申报表或提交虚假或欺诈性申报表。在这些情况下,美国国税局有无限的时间来评估该纳税年度的税款。

· 美国国税局通常从评估日期起有10 年的时间来收取未缴税款。此10 年期限不能延长,除非纳税人签订分期付款协议或国税局获得法院判决。

·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暂停10 年的收款期。当国税局因纳税人破产而无法收款或正在进行涉及纳税人的收款正当程序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 法定欠款通知是提议纳税人欠税的信函。该通知必须包括向税务法院提交申请以质疑提议金额的截止日期。

· 一般来说,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只接受一次审计。但是,如果国税局认为有必要,可能会重新对上一个纳税年度进行审计。例如,如果纳税人提交了欺诈性申报表,则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

(美国国税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