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时枪杀一男子 洛县华裔警官被判无罪

档案照,2018年12月11日,洛杉矶县警官Luke Liu因2016年2月24日在 Norwalk枪杀一名司机而被指控故意杀人,被洛杉矶县高级法院传讯。(CBSLA)

【美洲华联社11月19日洛杉矶报道】周五下午,陪审团裁定一名洛杉矶县警官于六年前在Norwalk加油站执勤时对一名男子致命的枪击不是故意杀人罪。

据城市新闻服务社报道,经过周四下午的审议,洛杉矶县高级法院陪审团宣布,在2016年2月对Francisco Garcia致命枪击案中,刘路克(音译,Luke Liu)无罪。

现年42岁的刘警官于2018年12月被指控2016年2月24日在Alondra Blvd大道10962号的一家7-11店外枪杀Garcia,这是当时洛县近20年来首次提出的此类起诉。

26岁的Garcia停车在在一个加油站前,当时正在检查汽车牌照的刘警官随后停在报失的这辆1993年Acura Integra白色汽车后面。Garcia男子试图以当局所说的每小时5英里的速度开车离开,被刘警官7枪中的4枪击中,其中2枪打在下背部,另外2分别打在肩部和膝盖,Garcia的车撞上了车站的一个标志。

枪击事件发生后,刘警官将Garcia从车上拉下来,在医护人员赶到之前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Garcia在医院去世。

检察官称这起枪击案“不合理”、“不必要”和“非法”,告诉陪审员Garcia开车开得太慢,以至于警官能够慢跑并“一次又一次地开火”,Garcia没有地方可去,只能在交通高峰时堵住车道。

刘警官的律师Schwartz告诉陪审员,他的当事人不是故意无视人命,而是在“保护自己”,是在“阻止威胁”。他在结案辩论中说,刘认为这名男子可能是在伸手拿武器,并在开枪之前感觉到车辆与他发生了接触或撞到了他。

辩护律师告诉陪审员,控方有责任证明枪击事件并非出于“合法自卫”。

洛县警局在枪击事件发生后不久表示,警官担心自己的生命。他们当时说,警官被车撞时受了轻伤。

11月3日审判开始时,检方告诉陪审员,在刘警官送往长滩纪念医疗中心后,一名医生对他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任何瘀伤或受伤。

刘路克具有10多年的警龄,被分配在喜瑞都警局,于2018年12月休了行政假。目前他在警局工作的情况尚不清楚。

洛杉矶县在2018年同意向Garcia的家人支付175万美元,以解决不当死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