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押在洛县青少年设施的279人就遭受性虐待提起诉讼

【美洲华联社12月28日洛杉矶报道】洛杉矶高等法院于12月20日提起诉讼,称县少年犯集中营和拘留中心的未成年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间受到虐待。

据CNS报道,279名原告的律师称,洛县有数百名未成年人因管理疏忽而受到侵害,其中包括缺乏适当的招聘政策来筛选其设施内潜在的性捕食者,以及未能对员工提供适当的培训和监督。

这些指控包括仪容仪表、无人监管的囚犯通道,导致言语和身体虐待,以及对员工的适当标准培训不足。原告的律师表示,洛杉矶县未能为被拘留的青少年提供必要的监督,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提起诉讼的ACT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Doug Roche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在洛杉矶县青少年拘留系统的专属控制下,这些未成年受害者遭受了长达十年的虐待,只要他们接受这样做了,就被允许在没有任何后果或追索权的情况下继续下去,这绝对是一种耻辱。”

洛杉矶县主管Janice Hahn表示,这些指控“令人反胃……对这种虐待行为负责的官员需要被追究责任。他们没有为洛县工作的做什么,他们应该面临刑事指控。”

一名当时13岁的女孩声称,一天晚上,她独自刷牙时,遭到了一群副缓刑官的性虐待和骚扰。根据诉讼,他们承诺,如果她愿意让他们触摸她,他们会给她“额外的食物和额外的特权”。当她不遵守规定时,她会受到约束,然后被残忍而痛苦地强奸。

该诉讼称,一名当时17岁的男孩在十多次不同的场合遭到了一名缓刑官的性虐待和骚扰。起诉书称,警官会在晚上进入他的牢房,给他带来酒精让他喝醉,并对他进行鸡奸。

该诉讼是在2020年一项州法律规定的窗口期间提起的,该法律为个人起诉几十年前的性虐待指控提供了三年的期限,有效地暂停了加州的诉讼时效,并提供了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的机会。2022年之后,只有被指控的事件发生时间不到40年,或者原告遭遇过去所谓的性虐待造成的心理影响已经5年,才能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