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怎麼說】加州勞工法休假篇 (2/2)| 休假解雇風險、兵役保護、陪審團義務、投票權、母嬰室與騷擾課程規定【視頻】

亞凱迪亞市市議員鄭博仁(Paul Cheng)律師

在加州勞工法中,“報復(Retaliation)”與“錯誤解雇” 是雇主最容易被告、也最容易輸掉官司的部分!

許多雇主以為自己沒有惡意、沒有故意違法,但加州法律隻看“行為效果”,稍有不慎,就可能被認定為報復、歧視、非法解雇!

本集《律師怎麼說》中,鄭博仁律師將帶您解析:

✔ 因員工休假或將來需要休假而做出負面決定=違法報復!
✔ 50% 的解雇發生在員工休假期間!
✔ 沒有証據、無法証明解雇理由,雇主千萬不能解雇員工!
✔ 休假期間要求員工工作?可能直接被判定為報復!
✔ 家人過世需給 5 天喪假(無薪)——這是強制規定
✔ 因員工服兵役而解雇=嚴重違法,罰款極重!
✔ 員工去做陪審團或投票——因這些原因做負面決定都是違法報復!
✔ 公司必須提供合法母嬰室,廁所 / 衣櫃都不合規!還要配冰箱儲存母乳
✔ 騷擾課程必須按職位/年限完成:經理 2 小時、非經理 1 小時(每兩年)

不論您是雇主還是雇員,了解這些規定才能保障自己不違規、不吃虧、不被扣錢!

若發現自己的雇主疑似違法、或是雇主擔心被告,歡迎咨詢我們。

本視頻僅作一般信息參考,不構成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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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博仁律師簡介:

鄭博仁 (Paul P. Cheng,Esq.), 美國南加州亞凱迪亞市前市長,現任市議員,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美國國家暢銷書作家學會榮譽成員、前聖蓋博谷商會會長、事務所資深合夥人、創始人。早年擔任過檢察官、調停員,並先後多次前往亞洲進行講學。鄭博仁畢業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和西南法學院,也是加州州立大學Dominguez Hills分校的兼職講師。自小在美國接受教育又能講流利中文的鄭博仁律師,法律學術淵博精闢,擁有多年的出庭實戰經驗,曾代表不少跨國企業處理各種複雜的商業、勞工、地產等法律糾紛。除了解決糾紛之外,律所還為企業和企業家提供在各種國際和美國國內法律問題上的諮詢。此外,鄭博仁律師領導的事務所律師團隊,在主流社會也贏得來自業內同行的眾多殊榮,連續多年被評選授予“超級律師”、“洛杉磯傑出律師”等多項名譽。律師團隊也被美國主流媒體評選授予“全美發展最快私營企業前5000強”之中。鄭律師還是洛杉磯“千萬俱樂部”的一員,其會員需曾在法庭贏過至少一項10,000,000.00美元或更高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