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訊║美國勞工部新規引質疑:員工這樣分類恐被罰或被告!

【美洲華聯社7月20日帕薩迪納市訊】隨著美國勞工部根據《公平勞動標准法》制定的關於獨立承包商分類的最終規則於 2024 年 3 月 11 日生效,勞動力管理領域正經歷一場重大的變革,新規則的實施,也給不少企業帶來了新的挑戰和困難。新的分類規則對企業、人員派遣供應商和行業供應商產生深遠影響,前檢察官、亞凱迪亞市市長、現任亞市市議員、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針對該規定做出法律分析,幫助民眾了解新規定,及如何採取戰略性合規的措施,以降低錯誤分類相關的訴訟風險。

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律師表示,美國勞工部(DOL)於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聯邦公報》上發布了《關於雇員或獨立承包商分類的最終規則》,為雇主根據《公平勞動標准法》(FLSA)確定工人分類提供指導。根據《公平勞動標准法》,雇員有權享受工資和工時保護,而被歸類為獨立承包商的工人則無法享受這些保護。

最終規則於 2024 年 3 月 11 日生效,廢除了上屆政府的 2021 年規則,轉而採用了新的司法判例的分析方法。該法規目前正面臨四起獨立訴訟,包括在德克薩斯州、佐治亞州、田納西州和路易斯安那州的訴訟,訴訟對象從自由撰稿人到一家卡車公司。甚至美國國會的一個議院也提出了廢除該規則的議案。如果這些挑戰成功,2021 年的規則將有可能被恢復。

無論適用哪種規則或測試,獨立承包商的錯誤分類都可能成為企業被告的重大訴訟風險。

美國勞工部關於工人分級的最終規則是什麼?

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律師表示,  最終規則採用整體情況分析法,考慮了六個因素,沒有給任何一個因素預設權重。這些因素包括

  • 盈利或虧損的機會(取決於管理技能)。
  • 控制的性質和程度
  • 工作關系的持久程度
  • 所從事的工作是潛在雇主業務 “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 專業技能和主動性
  • 與潛在雇主的投資相比,工人投入的資本或創業努力的相對數量

這些都是在之前的 2021 年規則中被賦予更多權重的核心因素。該規則還指出,如果其他因素能以某種方式說明工人與潛在雇主之間的經濟依賴關系,則有可能使用這些因素。

用於確定工人分類的因素說明

盈利或虧損機會因素考察的是工人的管理技能如何影響其工作的經濟成敗。例如,工人就工作的收費進行談判、參與市場營銷或廣告宣傳,以及有權接受/拒絕工作、雇用人才、購買材料、租用場地等。如果工人沒有盈利或虧損的機會,那麼他們就可能是雇員。

控制的性質和程度因素下,如果潛在雇主為工人制定日程表、監督工作、監督所需的紀律,那麼就有跡象表明,被安排和監督的個人是雇員。

在考慮永久性程度因素時,持續的、無限期的或排他性的工作關系將表明雇員身份,而以項目為基礎的或非排他性的工作關系可能表明獨立承包商身份。

如果所從事的工作對潛在雇主的主營業務至關重要或非常重要,那麼其就是雇主業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一因素傾向於將工人視為雇員。反之,如果所從事的工作不是關鍵或必要的,則這一因素將傾向於該工人是獨立承包商。

在審查技能和主動性因素時,如果工人需要培訓或沒有運用專門技能來完成工作,則表明他們的身份是雇員。

注:最終規則僅適用於根據《公平勞動法》確定工人分類。

雇主是否有額外的工人分類要求?

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律師表示,除聯邦法規外,一些州對工人分類也有自己不同的規定。例如,加州在工資與工時、失業保險和工人賠償方面採用 ABC 檢驗標准。其他州對部分而非全部雇員分類問題適用 ABC 檢驗標准,或僅在特定行業適用該檢驗標准。一般來說,根據 ABC 檢驗標准,除非滿足以下三個因素,否則工人將被視為雇員。

  • 個人在工作中不受控制和指揮;
  • 工作是在正常經營過程之外進行的;以及
  • 個人從事的是與所從事的工作性質相同的獨立建立的企業、行業或職業(例如,受雇於一家公司從事景觀美化工作的園藝師)。

雇主還可能有義務遵守其他聯邦、州和地方或特定行業的法規和法律中與工人分類相關的規定。例如,美國國稅局(IRS)有一項工人分類規則,在確定一名工人是否屬於聯邦稅務目的的雇員時,需要考慮三個類別。 美國國家勞資關系委員會(NLRB)採用多因素普通法測試。

此外,對工人進行錯誤分類可能會對企業造成嚴重的財務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拖欠國稅局稅款、拖欠州失業稅,以及可能拖欠最低工資和加班費。此外,如果發生了錯誤分類,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可對企業處以罰款(例如,加州對企業每次違規行為的處罰最高可達 15,000 美元,對故意錯誤分類的處罰可高達 25,000 美元)。

新的工人分類規則會對企業產生什麼影響?

根據該規定,目前被歸類為獨立承包商的某些工人很可能需要被重新歸類為雇員,並很可能有資格享受最低工資和加班保護,以及可能有資格享受醫療保險和/或退休福利等雇主福利。

雇主還應了解用於報告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1099)和預扣雇員工資稅款(W-2)的不同表格。

工人分類最終規定遭質疑

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參議員卡西迪是參議院 HELP 委員會的成員,他在勞工部發布最終規則的幾小時內就宣布,將提出一項國會審查法案決議,希望廢除該規則。
此外,一個主要的行業組織“建筑商與承包商協會”也發表了一份聲明,稱該規則破壞了 “靈活的獨立工作”,“將導致更多的混亂”,並提出了一些反對意見。

多家依賴獨立承包商的全國性公司,DoorDash 和 Uber也在回應該規則時表示,他們認為新規則對他們的運營影響不大,因為他們的工人 “被正確地歸類為獨立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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