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干部职数超标应“节源开流”

昨日,中组部通报了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进展:”全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国超职数配备的4万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新京报2015年1月6日)

“金阙晓钟开万户,玉阶仙仗拥千官。”在封建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干部职数配备超标一直在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中循环。究其原因,与一些地方领导班子不能严格执行有关干部任用规定、未能建立干部队伍任用与进出新常态有极大关系。

西方管理学界有一条著名的苛希纳定律:如果实际管理人员比最佳人数多2倍,工作时间就要多花2倍,工作成本要多花4倍。干部职数配备超标不仅会导致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加重财政供养负担,甚至因此滋生腐败行为,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正因为如此,治理干部超职数配备超标再一次被中组部提上了议事日程,并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笔者认为,治理干部超配正是要坚持”节源”和”开流”并举,两措同抓,标本兼治,才能收到最佳效果。

“开源节流”出自《荀子•富国》篇,意即”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但是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则要反其道而行之,把”开源节流”变为”节源开流”,这既要从干部提拔任命的入口处”节其源”,严格控制新增加干部超配现象;同时也要做好对现有超标干部”开其流”,妥善解决安置,合理分流安排,最终达到”瘦身”的目的。

“节源”关键在于”严”字。要想防止在专项整治行动过后各地的超配干部重新反弹,再度陷入了”越减越肥”的怪圈之中,各地就要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组部的”瘦身令”,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不再新增加一起超配个例,从源头上把好超标准备滥配干部的”组织关””纪律关”。对于仍然顶风而上者,不论是何原因,一律责令地方党委限期纠正,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同时组织和纪检部门要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措施。唯有如此才能把好源头关,才能根治超配干部的顽疾。

“开流”关键在于”新”字。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很少存在干部配备不满额的现象,所以要想”消化”超配的干部,按照”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等””拖”常规办法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唯有探索新途径、创新新机制、打造新常态,才能”开流”出一番新天地。对于超配干部,除了可以采取调岗、免职、取消兼职等方式”消化”一部分外,更重要的是要尝试建立官员退出机制,构建能上能下、能奖能罚的良性官场生态。如湖南湘潭采用的”末位免职法”,对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干部予以诫勉,连续两年末位的予以免职,这种”能上能下”调整不能胜任现职干部的做法值得借鉴。

整治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是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要是改革,必然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奶酪。但是只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秉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标,立定决心,大刀阔斧,严密有序地推进和督促落实,就一定能取得治理干部超标的长效性胜利,实现干部队伍精简高效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