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有房产,但是不在美国住,需要报税么?

【美洲华联社11月6日讯】外国人在美国购置房产用于自住或给在美国求学的儿女或亲戚居住的情况,是无需申报美国个人所得税单的。如果您将美国的不动产用于出租,产生租金收入的话,那么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首先在税务处理方面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不申报租金收入不报个人所得税单。这种情况下,租金收入的30%需要上缴美国国税局(IRS)。如果委托房屋中介代收租金,中介则有义务代扣代缴收入的30% 上报给IRS。如果没有中介,屋主有义务自行上缴租金收入的30%。总之,不申报个人所得税单的情况下,30%的租金收入需要上缴到美国国税局。

第二种,申报租金收入即申报个人所得税单。此种方式可以在租金收入中抵减房产税,贷款利息,修理费用,折旧费用,会计师申报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还可以抵减personal exemption (2017 年为$4,050, 2018年目前已经取消personal exemption, 因此抵减数额比往年降低$4,050)。如果所有费用加起来超过租金收入,那么不仅当年不用缴纳任何所得税金还可以累计亏损在将来出售资产时抵减增值利润。

现实情况是理性的屋主都应该选取第二种方式,在这种方式计算下,当年亏损的情况占一定比例 (因为计提折旧,个人居民住房一般按照27.5年折旧),这些都可抵减将来的收入。当然选取第二种方式的话,需要找CPA 协助办理两件事情,第一是像国税局申请税号,税号是缴税和退税的唯一身份识别方式。但国税局要求每一位税号申请人需亲自去国税局季检验身份信息如驾照或护照。美国联邦税务局授权我们宏信财税规划集团申请税号「认证指定代理机构」,因此我们可代替国税局检验申请人身份,如果您有需要申请税号,请随时联系我们。第二是提交房产租金和相关费用的收支表。

此外,如果房屋拥有者之后有移民美国的计划,那么您需要提前做好税务规划,因为对于绿卡持有者是全球纳税,并且进行全球金融资产申报。